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赡养协议是否可以解除法律依据这个问题,五保户有人抚养后可以退出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 错换人生,郭威在法律上对生父母和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分别是怎样?
- 五保户有人抚养后可以退出吗
- 儿子去世了,儿媳再婚,她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她?
- 2021年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
- 签五保户的赡养协议有效期多久
- 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剥夺其继承权吗?
父母将门市给了哥哥,条件是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现在哥哥去世了,这协议还生效吗?
如果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哥哥去世,属于哥哥的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既然之前签订了赡养父母的协议,哥哥的遗产先留出父母的赡养费,剩余部分再由其余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错换人生,郭威在法律上对生父母和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分别是怎样?
杜新枝都回应了:“将会与姚策的妻子熊磊一起把孙子养大”,现在熊磊与杜新枝亲的很呐,况且她身上还有一大笔钱,让她去养不就行了吗?郭威应该意识到自己是被人利用了,及时的醒悟。法律上的郭威与养父母之间有收养关系吗?很显然是没有的!没有收养关系,那又哪来的赡养义务?
只能说今后各位是否会赡养杜新枝,这就要看郭威做何选择了,法律上又没有强制性的关系。现在警方都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如果说郭威得知了当年的真相,虽说还没有具体的公布真相,但是大家从细节当中也应该能够看的出来,到底有何猫腻。真相公布之后,他还会赡养杜新枝吗?
很显然是不可能的!自己原本非常好的人生轨迹,被人完全篡改,估计到时候只有恨吧!可是说到底,郭威这个人又比较忠厚、老实,说他有恨,还真的不一定。书都没有读完,文化水平又低,讲话的思维方式比她的养父母还差劲,这从小被洗脑,就算真相如大家想的一样,郭威这个人估计在杜新枝的赡养问题上也会出一份力。
这并不是贬低郭威,而是说郭威这个人的性格就是如此。
假如人生没有“错换”郭威如果从小是生活在许敏家里,家境条件殷实,这是不争的事实!许敏家的经济条件较好,每年过生日,他的爸妈都会给他买蛋糕,一有时间就带他出去玩。从小到大都只会是上最好的学校,毕业之后家里面还会给他买房子结婚,还能重点培育他找到一份好工作。
再加上郭威身体比较健康,这原本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可这一切就被这么残忍的打破了,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而反观郭威现状,难免会让人唏嘘!中学毕业就去读了职校,职校还没读完就得辍学回家照顾有病的姐姐,后来还摊上一个患有肝癌的“母亲”。
靠着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了一名辅警,过着底层人的生活。其实这一切不该出现在姚威(该改名了!)的人生轨迹当中,他原本也可以有豪车,可以在九江最繁华的街头,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不像如今,杜新枝家有四套房子,其中三套在郭希宽那里,还有一套在他姐那,唯独就是郭威身上没有。这实在是荒唐,可笑,如果说过微还没有结婚生子,这倒也说得过去,不必那么着急,把房子过户给他。可问题就是郭威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家里面有几套房子,一套都不给儿子,这正常吗?很显然是不正常的!
法律上的赡养关系郭威是许敏的亲生儿子,必定是需要承担赡养许敏的责任,与其说是责任,倒不如说是义务!虽说前28年,许敏没有养过郭威,但这也是迫不得已“遭人所害”。郭威心里应该要清楚,原本姚策有过的东西都是他该拥有的。赡养自己的亲妈,这是个毫无疑问的问题!
其次也就是说有关于杜新枝的赡养问题,我们旁人看来,针对此事,这大可不必。
如果说是像其他的一些不幸家庭的意外遭遇一样,确确实实双方都是受害者,那么我相信作为当事人之一,肯定是会选择同时赡养双方。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不少,我们作为旁人也是支持,同样是认为这个孩子有责任心,应该这么做!
可关于这起“错换事件”,很明显的就是朝着阴谋论的方向发展。如果在28年前是有人为非作歹导致今日的局面出现,那郭威也要及时醒悟才行,没有必要继续眷恋。
想想在你长大的这28年过程当中,你的养父母是怎么对你的?郭威的心里应该是非常清楚。有能力,有条件让孩子读书,咋的就让他辍学?看来杜新枝家里面是“重女轻男”啊!
我看上面的这张图片,发现姚策跟他的生母杜新枝长的还真一个样,极其神似!
郭威会做出什么选择?之前有关于郭威这个人,咱们从媒体的采访以及相关的信息就可以看的出来,郭威其实是此次事件当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人。只不过说现在前面一阶段的事情过去了,姚策离世(这个就不过多的评论,逝者为大)。现在剩下来的焦点也就对准了郭威,他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我猜想,没有真相的情况下,郭威必然是会继续为他的养母杜新枝赡养问题出一份力。
如大家所说的那样,郭威身体里面流淌的血液就继承了这样的基因。
只有等真相公布,打破郭威最后仅存的一丝幻想,这或许才能够让他真正的意识到自己人生被篡改的残酷性,让他能够醒悟过来。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总结来说的话也就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都是基于真相与否的基础上产生的。
要么就是有真相的情况下,郭威直接回到许敏家,与之相反!
为什么说如果没有真相的话,郭威会继续选择留在驻马店那边呢?因为郭威现在被很多现实的情况直接给圈在了驻马店,比如说有着较为稳定的社交圈、工作圈,他不是一个交际能力那么广的人,一时间是很难做出这样的抉择,要么就是给他足够的时间才行!
写在最后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生母是许敏,还是一个愿意割肝救子的母亲,是时候回到她身边了!
其实许敏为姚策所做的一切,就等于是为你郭威而作啊!这一点应该想的,明白吧……
郭威的人生本该是一帆风顺,却被篡改成如此坎坷模样,再结合自己的经历,难道他一点都没有怀疑过吗?
到底是生恩大还是养恩大?其实这就要看生与养的目的和性质是如何。如果是正常的情况下,大家也就不可能像这样这么关注这件事情,一定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言尽于此、静待真相公布,让受伤的人能够得到丝丝安慰就行了!
看到这里,说明你认真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见解,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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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有人抚养后可以退出吗
五保户有人抚养后是可以退出的。
五保户是丧失了劳动能力,无赡养人及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人,才可以享受五保待遇。既然已经有人抚养,自己想退出,当然是可以的,只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就可以取消五保资格,不再享受五保待遇。
儿子去世了,儿媳再婚,她不想再赡养我。我可不可以告她?
说句大实话,即使你儿子在世,儿媳也可以不赡养你。法律规定,只有子女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何况她已再婚,她与你没有什么关系,她已成为别人的儿媳了。你如何去告她也没用,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2021年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签五保户的赡养协议有效期多久
签五保户的赡养协议的有效期一般是五保户去逝后,丧事办完后一年后终止。最是考虑到五保户都是6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即然要签订赡养协议,应该是要善终,不善终就没有必要签订赡养协议,为何要一年后终止,因人去后,还有好多事情不能一死了之,给个宽限时间去办理。
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剥夺其继承权吗?
未尽义务,自然不该享有权利。但要看具体情况貝体原因?并不是天天喊着赡养反而日曰啃老(拿回的比付出的多)就叫尽了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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