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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女方该怎么办)

admin3个月前53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这个问题,二婚,男方要求共同出资买房子,女方该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二婚,男方要求共同出资买房子,女方该怎么办
  2. 同居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3. 婚前买房,男方一方出资,但是写双方名字,如果婚未结成,房产如何分割呢
  4. 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
  5.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给另一方足够的安全感呢
  6. 双方共同贷款买车,车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况该如何证明车归双方共同所有
  7. 男女双方共同买房,现在因为还款闹矛盾,大家觉得应不应该结婚

二婚,男方要求共同出资买房子,女方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女方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决定,确实有那个实力,共同买房个人感觉也挺好;没那个实力,就向男方说清楚,男方能接受就在一起,不能接受也没必要勉强。

主要二婚的都是过来人,没初婚那么青涩,考虑现实问题会比较多一些,说的直白些,二婚有时就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双方都没孩子的情况下相对好很多,如果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可能今后遇到的麻烦事不少。

再者说,二婚的人都是受过感情伤害的人,离婚时可能在财产分割上吃过一次亏,特别是男人,那么再婚时心理上就会有所防备。

如今房子成为生活中的大件资产,无论作为男方还是女方,一样都会慎重看待。男方提出这样的要求,虽然会让女方感到不愉快,但是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房子买了怎么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不吃亏。

当然了,如果女方想找一个有房子的男方也可以,换个对象就是了。不过即便男方有房子,如果人家是全款买的,那婚前财产也与女方没有关系。在一起过的时候住着可以,一旦过不下去了,还是两手空空走人。

所以说,婚姻还是要以感情为基础,一旦掺杂了太多的利益,感情也就复杂了许多(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同居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产如何分割

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按照出资份额,分手是按比例分配,一方有钱,按现价比例把钱补给对方,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先把房子卖了,再按比例分钱。

婚前买房,男方一方出资,但是写双方名字,如果婚未结成,房产如何分割呢

婚前男方一人出资购房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加女方姓名视为赠与行为,但是这种赠与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领证结婚,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财物或者配合男方到房产部门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女方对房产没有任何权利。

双方合伙买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如何公证为双方共同房产

一、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

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并非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是不是个人财产?有这样一个案例:王女士和吕先生2004年结婚。婚前吕先生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房款40万,个人首付12万。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办下来的时候只登记了吕先生的名字。2006年,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关于如何分割房产两人产生了矛盾。吕先生认为,既然是自己同开发商签订合同,首付也是用自己个人财产支付,是房产证上登记为自己的名字,该项房产应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而刘女士认为,虽然房产证上登记是吕先生的名字,但是房产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才取得,自己也参与还贷,房产应该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随后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按揭购房这种情况明确规定。地方法院有各自的处理原则,所以这个案例在不同的地域,处理结果也大不相同。

如果是在广东或者上海,吕先生的主张很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针对婚姻纠纷专门出台了指导意见:“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至于另一方对取得房产做出的贡献,可以适当补偿。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此类问题的解答观点同广东基本一致。这种情况下的房产证并不是证明房产权的唯一依据,但若有证明在结婚前双方认可房屋为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出资的证据,比如签有“约定房屋共有”的协议,虽然房产证上登记为一人,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河南,吕先生若想赢得诉讼就没有那么轻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民事审判指导意见中指出:“一方婚前借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购房所欠债务主要是用婚后共同所得偿还的,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王女士胜诉的可能更大。

不过,并不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设吕先生在婚前已经支付全部40万房款,或者在结婚前已经偿还按揭款,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仅仅是为购房手续的完善,那么,依据河南高院的指导意见,该房产仍然属于吕先生的个人财产。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关系,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3、婚前夫妻共同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显示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父母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名下,默认为对子女的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给另一方足够的安全感呢

您好!

这种情况下的“安全感”,不能武断确定:有还是没有。

我们从两个立场上来分析一下:

站在“未登记姓名的实际出资人”角度

把问题反过来说一下:什么情况下,会导致未登记姓名的实际出资人“没有安全感”?

无法证明自己出过资有充分证明自己出资是无偿赠与

可以理解为:说不清楚自己出过资、或者出的资就是赠与给了对方。那么,如果是这两种情况,可以说:没有什么安全感可言,如果未来发生变故,很可能“人财两空”。

但是:

如果证明自己出了资、而且不是无偿赠与的情况下,即便房产证上没有登记自己姓名,依然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未来面临房产分割,可依据实际出资额比例,主张对房产的分割。

站在登记方的角度

题主问道:怎么给“另一方足够的安全感”,说明登记方很理性——毕竟对方出资了,不能让对方吃亏。

有这种想法,个人认为题主还是很厚道和明理的——如果主动提出来,会让对方心理上的安全感更强烈。当然,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动作的。可以有几种方式:

提醒对方,把出资记录(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留存好。这种方式,其实是表达了个人的态度:“你确实出钱了,我认”。给对方打一个借条,写明借款额度、利息、偿还期限等。这种方式的作用,是从钱、而不是房的角度,给对方一个明确的说法,至少对方不用担心这笔钱“打水漂”。双方签订一个协议,说明这套房子的产权份额(可以按照两方实际出资比例)。这是从房的角度,保护好对方的权益。以上这三种方式,都是婚前行为。如果二人婚后了,最简单、给对方安全感的方式,就是增加配偶名字(夫妻关系加名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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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贷款买车,车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况该如何证明车归双方共同所有

首选要确认您指的双方是不是夫妻关系,如果不是夫妻关系第二种就是担保买车,担保人必须是父母等直系亲属。

一、如果是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在正常婚姻关系中贷款买车,无论车辆署名是谁,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来证明车辆归属权。

二、担保人担保买车

担保人担保买车也比较常见,常见于一些年轻无固定收入人群,担保人仅限于购车者的直系亲属。这种情况下,车辆是谁的户头也就意味着谁有此车归属权。

三、双方合伙买车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常见于一些商用车辆购买。例如:双方共同购买一台商用车用于经营。

首先这种情况必须要提前拟定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各出资多少共同购买什么东西,包括往后的贷款由双方谁来承担还是共同承担都要有明确说明。

其次,付款的时候一定要写好备注。例如:本人与某某共同购买某某车辆首付款xx钱,归还与某某共同购买某某车辆(车牌号)月供xx钱。

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因为法律上规定一个车只能有一个户主,您所谓的双方共同买车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果您想在后期证明是您共同出资购买了车辆,您只有在买车前拟定协议和买车后保留付款凭证才有可能去证明。

男女双方共同买房,现在因为还款闹矛盾,大家觉得应不应该结婚

我认为这件事情的本质问题不是借钱的额度多少,也不是这笔钱由谁来还。

你想啊,如果你们结婚了,那你们两个人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哪怕你不上班挣钱,你老公的工资也有你一半,对吧?

或者你月入十万,你老公月入一万,那么月入十一万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被分去那么多,你会觉得不公平么,会去计较么?如果这么计较的话,那家庭不都乱套了么?

又或者万一老公出现意外借钱不还成为老赖,那你的生活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跟他一个待遇。

又或者将来公婆有个病啊什么的,你能不出钱么?

倘若你们婚后,公婆真的无力偿还借款,我相信你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这就是常说的,夫妻一体,荣辱与共。

所以说关键不是钱的事。

从你的描述中,我看到你家被算计了。这是事件的关键点。

有些人经济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我穷我有理,你富你就该多承担”的心理。甚至得寸进尺,看到你家能拿出这么多,就又想着干脆把自己的债务也让你家分担了,甚至都不懂得感恩,反而认为是理所当然。

从你男朋友的沉默态度来看,他也是默许父母那么做的。如果他能有正确的三观,有自知之明或者聪明一点的话,他就该坚决阻止他的父母,可他却一再沉默。

由此我都可以预见,如果将来你与他的父母发生矛盾,他能否维护你?

还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在你男朋友说出他们那彩礼只要十万的时候,你回答他说:“那十万的给你家添了二十八万了么?”你这样说也是很不妥的,男女双方共同出资,房产共同拥有,而你怎么能说二十八万是给男方家填的呢?

其实,凡是正常点的人家,在儿子找了这么个家庭富裕的媳妇后,都会感谢女方家能付出这么多的,而你偏偏遇到一家奇葩!

我记得之前看过一个电视剧,男主和女主掏空六个钱包在北京买了房子,岳母又给他们带孩子照顾他们生活。男主待岳母就像亲妈,后来岳母得了癌症,男主自责为了买房害岳母没钱治病,于是拼尽一切去挣钱给岳母治病。这才是大好青年该做的事!

结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现在你们两家就已经不和睦了。

基于男方原生家庭三观不正,而男朋友又不作为,无论你们两人现在感情有多好,我都是不看好你们今后的生活的。因为婚姻生活不是恋爱那么简单。

你好,我是住男生宿舍的宝妈。致力于打造幸福的家庭生活。希望我的分析能够帮到你。

关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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