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继承权放弃了还能恢复吗法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继承权放弃了还能恢复吗法律的知识,包括儿女放弃继承权还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私下签订放弃房屋继承的协议法律是否生效
- 儿女放弃继承权还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吗
- 继承人可以有条件的放弃继承权吗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还能要求分割财产吗
- 父母去世前,子女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父母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
- 家庭签订的放弃房产继承协议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 持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我可以直接去房产局过户吗
私下签订放弃房屋继承的协议法律是否生效
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备法律效力。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可以申请公证,但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只有下列几类事项才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在权属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房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只有合法的、真实的才能给予公证。公证可以使买卖方放心,提高相互信任,另外,一旦出现纠纷,公证书具备法律效力。
儿女放弃继承权还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吗
儿女放弃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首先必须有本人签名蓋章,并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正式文字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文件一旦生效后,继承权益随之生效而放弃继承父母一切财产的权利。除非本人文件中专项加注证明要参予房产部分的继承,否则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因为房屋也是父母的遗产之一。
继承人可以有条件的放弃继承权吗
您好!
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放弃继承权必须是无条件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讲,是完全可以有条件的。当然,前提是条件必须合法。
但是,在实际的继承过程中,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情况很少。
如果有,多数继承人的想法是:我同意放弃继承权,但条件是必须要把自己的份额给到某某人,这种情况下,条件虽然不能说违法,但是不成立。
分几个方面说明一下:
继承权意味着什么?如果是合法继承人,即完全符合继承人的条件,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但是,继承权可以理解为“个人可选择的权利”——这个权利可以不要。但是,不能转让。
我们举个类别的例子:如果一人一票投票选举,自己这一票可以不投(即放弃),但是不能把自己的这一票投票权转让给别人、让别人投。
因此,继承权是自己被赋予的权利,只取决于自己选择接受、还是放弃。继承权不能转让、甚至“出售”。
这里多提一句:
如果个人放弃了继承权,自己放弃那部分,只有两种处理办法:
被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继承人之间协商,全部达成一致后进行分配,但是不取决于放弃人自己的意见。
可以附条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民法总则》的第一百五十八条中: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结合这一条,以及上述中所说、继承法没有规定不能附条件,可以理解为:在“继承”这个民事行为中,放弃继承权也是可以有条件的。
当然,具体附什么条件,要看题主自己的想法。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还能要求分割财产吗
还有继承权。
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虽然你在父母去世前,因为某种原因,做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但是这只是一种意向,这个时间段并不是真正决定能否继承的选择期。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个人财产。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继承遗产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临界点的法律行为。在遗产被处理前,你之前做出的意思表示,如果仍然坚持,那么这个时候就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反悔,仍然是有继承权的。
真正决定是否继承的时间段,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至遗产被处理前。
现在农村有的子女,为了不赡养老人,在老人活着时就声明将来不继承遗产,以此来逃脱赡养义务。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么做,既不能逃脱赡养老人的义务,也不能使放弃继承的承诺生效。
只有在老人去世后,遗产被处理前表态是否接受继承,才具有法律效力。
父母去世前,子女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父母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
还有继承权。
因为《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虽然你在父母去世前,因为某种原因,做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但是这只是一种意向,这个时间段并不是真正决定能否继承的选择期。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个人财产。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继承遗产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临界点的法律行为。在遗产被处理前,你之前做出的意思表示,如果仍然坚持,那么这个时候就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反悔,仍然是有继承权的。
真正决定是否继承的时间段,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至遗产被处理前。
现在农村有的子女,为了不赡养老人,在老人活着时就声明将来不继承遗产,以此来逃脱赡养义务。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么做,既不能逃脱赡养老人的义务,也不能使放弃继承的承诺生效。
只有在老人去世后,遗产被处理前表态是否接受继承,才具有法律效力。
家庭签订的放弃房产继承协议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家庭签订的放弃房产继承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
有效。但是到房屋登记中心具体办理房屋的继承转移登记时时,还需要所有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场确认协议真实有效,无异议。继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中规定,非公证的继承登记一般要求公告。具体公告日期各地方规定不一致,江苏省为6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将登记事项记载不动产登记簿。
持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我可以直接去房产局过户吗
协议书未经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可以携带协议书和身份证到房产中心要求过户。
法定继承人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此款法律条文可以看出,继承份额可以协商处理,那么其他兄弟姐妹自愿放弃没有违背自愿原则即可。扩展资料案例:一种意见认为,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赠与或者转让)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
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
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也就是房产证更名到法定继承人的名下之后,该法定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另一种意见认为,法定继承人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采用了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将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的直接表述,但对于公民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法定继承人之间将继承份额赠与其他继承人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其次,承认转让或赠与协议的效力也是减轻当事人诉累之考虑。
司法部(89)司公字第10号《关于办理继承权公证和赠与公证等问题的复函》虽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其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
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
也就是说,当继承发生后,法定继承人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持该房产继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更名过户后,再持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然后通过该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这显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困难,不仅繁琐了继承手续,增加了继承成本,也加重了继承人的诉讼负担。
再者,司法部的这一复函是就具体问题答复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对其他省份仅具有指导性作用,并不具有普适效力。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运用契约精神(即协议或合同)化解此类农村继承纠纷必然成为大势所趋,这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也能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
关于继承权放弃了还能恢复吗法律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