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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有哪五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哪五种方式)

admin2个月前874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录音机和录像机已经进入普通人的家庭,录音和录像的意愿开始出现。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录音遗嘱案件,经审查确认有效,遗产按照录音遗嘱分配。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123律师的相关知识,因半身不遂以录音方式分配遗产遗嘱是否有效

以录音方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公民可以通过记录立遗嘱,并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为继承人继承的一部分。记载遗嘱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符合遗嘱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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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的事实

王老台中年丧夫,一个人养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三个孩子忙着各自的生活,王老台没有打扰他们的生活,一个人住。78岁那年,王太太偏瘫,需要人照顾,女儿就把王太太接回家,照顾了七八年。因为王老台偏瘫,右手麻木,写字不方便,就请两个姐姐来见证,用录音的方式记录自己的遗愿。王太太说她的女儿对自己很好,对她照顾得很好。一百年后,她把房子留给女儿继承。

王老台死后,两个儿子将女儿告上法庭,索要分割的房子,女儿拿出一份录音遗嘱,邀请二姨和妹妹出庭作证。

经审查,法院认为,王老台的笔录遗嘱清晰明确,无编辑加工痕迹,有两个非利害关系人见证。该遗嘱符合记载遗嘱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这房子决定归王太太的女儿所有。

法官说: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第17条规定,以录音方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公民可以通过记录立遗嘱,并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为继承人继承的一部分。记载遗嘱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符合遗嘱的实质性要求。以上案例中,王老台的记载遗嘱比较明确,待处分财产的内容也比较明确。

《继承法》第18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此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合伙人都是利害关系方。当这些人是证人时,他们所立的遗嘱、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无效。由此可见,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但遗嘱的见证人应该是中立的,对遗产的分配没有利益,尽量保证遗嘱符合遗嘱人的意愿,更接近客观事实。在上述情况下,王老台的两个姐姐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遗嘱证人。

由于录音的载体容易改变,为了防止断章取义或被编辑,必须提供录音的原始载体,不得有复制、编辑或修改的痕迹。王太太女儿提供的录音是用专用录音机录的,是原始载体,没有任何人为改动,客观。

综上所述,制作录音遗嘱时,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合法,有两个非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利害关系人以外的证人。更重要的是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不可编辑修改。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录音才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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