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客来说,合同尚未到期,自己承租的房屋却要拆迁了,因此造成了损失,会不会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呢?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比较关心。那么您知道拆迁赔偿承租人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拆迁赔偿承租人吗
(一)你跟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
在房屋拆迁时,如果你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你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你补偿了。
其实,这道理也比较简单,你已经被安置,有住处了,那么就不算有损失了。所以,你当然不能再拿补偿款了。
(二)你跟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
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跟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跟你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
2、你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要是你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那么你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你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一)你先看看满不满足可申请的条件
1、你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拆迁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你看看在不在可申请的期限
你要去申请行政复议,就要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你可以选择的申请方式
按规定,你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你的相关信息,你可以不必担心。
二、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出租房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被拆迁人如果与房屋承租人没有解除相互之间的租赁关系,也没有达成安置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应该由原来的承租人继续租赁,租赁关系也还是有效的。但是由于租赁的标的物发生了变动,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必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
合同
。
(二)—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关系的存续与标的房屋的存续有着密切的关系。标的物灭失后房屋的租赁关系也就不存在了。房屋拆迁会导致原有房屋的灭失,但是由于房屋拆迁的特殊性,因此其并不必然会导致租赁关系的消失。如果原来的承租人坚持继续承租,那么原来的租赁关系还是继续存在的,这样可以有效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三)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的方式:
1、被拆迁人对房屋的承租人进行安置,具体来说就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原有的租赁关系进行了变更,原来的租赁房屋产权恢复到了完全状态,拆迁人应该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了租赁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处分不会受到租赁关系的限制,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拆迁赔偿承租人吗的法律知识。总的来说,拆迁是否赔偿承租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说,在房屋拆迁时,与房屋产权人(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你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你补偿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