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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程序(公安机关多久放人)

admin7天前60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程序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多久放人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无逮捕必要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
  2. 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没批捕,下一步能怎么处理
  3. 许某利今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会判死刑吗
  4. 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多久放人
  5. 不批准逮捕的卷宗保存多久
  6. 检查院不批捕但是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无逮捕必要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

其实是一个意思,但程序不同,无逮捕必要,是侦查机关直接办理取保候审,并告知检察院无逮捕必要,也就是没有呈请逮捕,不批准逮捕是侦查机关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

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没批捕,下一步能怎么处理

作为一个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我来谈一下几点粗浅的认识。已经刑事拘留37天了,检察院没有批捕,那就是,已经被释放取保候审了,这里要分几种情况来分析判断,第一,无罪不予批捕,也就是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没有构成故意犯罪,检察院直接释放,但是这种概率几乎为零,因为如果真的发现没有过程犯罪,公安机关不可能,发现不了,而且又上报到检察院申请批捕的,所以基本可以排除。第二种情况,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这个时候,检察院,为了防止错捕,会先对嫌疑人进行释放,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提供充足的证据,再进行逮捕或者是起诉,等法院判刑之后,按照判决的结果进行处理。第三种情况,情节轻微,检察机关认为没有批捕的必要,也可以取保候审,然后继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或者是后期不予起诉,这也是有可能的,而且也很正常,比较常见的。第四种情况和第三种也比较类似,2020年,司法部,针对嫌疑人强制措施的问题,专门出台了意见,主要意思就是检察院要少捕,慎捕,能不捕尽量不捕,同时,每个检察院也针对不逮捕率出台了考核标准,这也倒逼检察院能不逮捕的案子尽量不予逮捕,先把人放掉,然后继续走司法流程,根据法院判刑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收监,或者是,判处缓刑。根据题主的描述,总的来说,第一种情况比较少见,更多的是后边三种情况。特别是意见出台之后,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明显的感受到,检察院不逮捕率非常高。但是不逮捕并不意味着后面没什么事情了,司法机关在案件,进度上仍然在继续,所以,嫌疑人仍然要高度重视,有可能开庭之后宣判,之后还会被收监的,因此不得补或者被取保候审,并不是万事大吉,没什么问题了,仍然要做好被司法机关传唤,收监,判刑的思想准备,该配合司法机关继续配合,该应对的,还是要积极应对。

许某利今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会判死刑吗

刑事案件的详细卷宗材料,只有公、检、法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才能看到,并且以上人员必须对知道的案件信息保密,媒体报道的案件信息只是“九牛一毛”(用九牛一毛这个词一点都不夸张)。

每一个案件的细节都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如果用在媒体上看到的一点案件信息,去预测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需要等待法院的最终审理和判决。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解释如下:1、当事人在未被法院判决前不能确定有罪,对当事人应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有在法院有罪判决生效后,才可以被称为罪犯或犯人;2、当事人无义务自证无罪,是否构成犯罪应由司法机关或刑事自诉原告来负责举证,如果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或存疑的,应判决当事人无罪;3、法院的判决应当在审理后通过依法判决确定。4、是否构成犯罪,法院具有最终的判决权力。)

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多久放人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二百八十三条认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不批准逮捕的卷宗保存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受理刑事案件后,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然后再将案件正常诉讼,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此类案件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检查院不批捕但是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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