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方式,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的措施,保全财产的时候债权人要向法院提供保证,那么您知道申请诉讼保全应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申请诉讼保全应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必须载明: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财产的标的类型和金额;
3、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二)原告、被告身份证明
1、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提供营业证执照副本;
3、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被告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线索应提供把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等信息;
2、房产线索,应提供房产地址及产权人的信息;
3、车辆线索,应提供车管所车辆查询单信息;
4、土地线索,应明确土地坐落号及土地主管部门信息;
5、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线索、应提供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等信息;
6、股权信息线索,应提供工商部门的工商内档信息。
二、
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执行。而民事执行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有给付内容。因此,如果申请人将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采取保全措施也就失去了意义。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
(二)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
三、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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