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认定是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等。离婚过错方分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如下:
1.重婚;
2.配偶与别人同居;
3.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5.其余需要赔偿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经济补偿是必要的,但不是无限的,适当考虑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的原则,主要是基于安慰无过错方的精神伤害和打击。
二、
离婚过错方分财产分割
离婚过错方分财产分割:双方协商分割,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过错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其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时效的法律规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单独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之诉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