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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触犯法律是证据吗(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admin3个月前328

大家好,关于被告触犯法律是证据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被告对原告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被告在收到开庭传票时,是不是应当附有证据清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起诉并提交材料后,法院给予被告的15日叫答辩期,在答辩期内,被告会依据您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相应答辩状和相关证据。如果法院给了举证通知书,指定了举证期限,就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证据直接交给承办法官或者他的书记员。如果法院没有指定举证期限,在开庭时提交证据就可以。证据应当一式三份准备。可以复印。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法官会把原告的证据告知被告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案子,原告起诉时要提供起诉状和基本的证据。法院会在原告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和主要证据副本或者证据目录送达被告方。案情复杂的案子,开庭之前有个证据交换程序,法官组织诉讼各方坐在一起,互相交换证据(一般证据原件留在自己手中,复制件给对方)。

举例,张三诉李四王五交通事故纠纷。立案后,必要时法官会给各方发传票,于某年月日在第某会议室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原告提交医疗费单据,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等,李四提交保单复印件,车辆登记资料复印件,王五提交租赁车辆的合同复印件等。

庭前交换证据有利于双方积极准备答辩,节省诉讼时间。

开庭后,法官会核实各方身份信息,宣布双方权利义务,询问各方是否同意调解。然后是原告发言,出示证据。原告的证据都由法警传递给被告查看。然后是被告答辩,被告出示的证据先交给法官过目,再传给原告查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举例来说。原告方发言到了医疗费一项,他会说医疗费某某元。证据有医疗费单据某某张,住院病历一份,用药详单一份。证据呈给法官过目,法官再通过法警递给被告过目。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证据有问题,例如他会指出,正式单据10张,合计收费是5600元,但是原告诉状主张的医疗费是6100元。法官要求原告答辩,原告说,治疗时缺某种药医院没有需要患者自己外购,这个情况在病历某某页有医嘱记载。发生的费用500元,是在医院门口的某某药店购买的,有pos机付款单据和手写收据为证。被告查看以后认可。

综上,双方的证据本身不是机密,必须经过双方质证认可方能作为定案证据。

用被告提供的证据起诉能否立案

作为一名老律师,也没有明白你到底要问什么。

“用被告提供的证据”那就说明你的案件已经立案了,你作为原告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也已经立案,并通知了被告,被告也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了证据,你作为原告也拿到了被告的证据。

你拿到了被告的证据,又要起诉?并问法院能否立案?

人家被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肯定就是针对你的诉讼请求,以及你的《民事起诉状》叙述的事实准备的。

原告如果认为被告的证据恰恰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有用的,那就可以作为自己的证据来使用,大不了说该份证据来源于被告而已。

如果你认为被告的这份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另一个案件的起诉证据,当然也可以,只是拿不到原件而已,但这个案件中,肯定要核对原件的,你可以拿这个案件的审理笔录,证明这份证据是有原件的。

总之,被告的证据如果对自己有利,当然可以作为对抗被告的证据。就算这个案件用不上,也可以作为另一起案件的证据材料。

当然了,案件如果不是重复起诉,一般法院都会受理的。

法院的判决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能生效

法院判决能否生效是有法律规定的:一审判决收到后根据一审判决规定的上诉日期当事人沒有上诉的,判决生效;二审判决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生效。至于你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判决沒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你可以就此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处理。

被告对原告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这个一般不影响,能否影响法官的判决,这个主要是看证据本身,主要是看案件的事实。原告举证,被告不认可,或者被告举证,原告不认可,这个在诉讼中都很常见。但是,法官在证据采信时主要是审查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所以,只要证据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并且这个证据与本案的事实存在关联性,那法官一般都会采信。

至于如何质证,这个属于被告的权利。法官自然也不能强迫被告承认原告举证的全部证据。不过,因为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关于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中有一项关于虚假陈述的内容。如果在法庭中做虚假陈述,是有可能被处罚,甚至涉嫌虚假诉讼罪。

合同纠纷中,被告是否有权查看合同原件有何法律移依据

被告是否有权要求查看合同原件,这样的说法不准确。

一、原告以合同证明案件事实的,原告有义务提供合同原件

在诉讼的质证阶段中,原告出示合同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被告的质证意见应该是要求原告出示合同原件。理由为:用原件和原告出示的合同复印件进行核对,如果原告不能出示合同的原件,就无法进行核对;合同复印件无法进行核对,就无法确认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要求原告出示合同原件,是为了确认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对于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证据首先要确定的是其真实性,证据本身都没有真实性,还怎么用它来证明案件事实。

二、合同相对方应该保存有合同原件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双方都应该保存合同原件。

如果原告是与被告签署的合同,那么被告是应该能够提供合同原件的;如果被用作证据的合同是原告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被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第三人保存的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应该以书面形式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也就是说,对于一方以合同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证明其真实性。

三、不出示原件的特殊情况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这里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是指:

1、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2、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3、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4、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5、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对于确属出现上述情况的,才应当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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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官发现被告提供假证据时,后果会怎样

1、对于虚假证据,法院采信后作出的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2、对证据不实,损害诉讼当事人权利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或者申诉,也可以请检察院提起抗诉。3、对于提供虚假证据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被告触犯法律是证据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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