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
如何申请将仲裁裁决强制执行
如下申请将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在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申请书、本人的有效证件、生效的仲裁文书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
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