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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一般法官问什么问题(起诉离婚开庭一般法官问什么时候开庭)

admin1周前1045

法官首先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原告陈述主张,要求被告对原告的主张发表意见。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实举证,各抒己见,法官调查事实。为了获得更多关于起诉离婚开庭会问什么的知识,123律师123律师网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开庭会问什么

1.开庭的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出庭人数、原告、被告和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经过核对,法官会敲锤子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掉手机,不许随便说话,观察员不许录音。

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自己的主张,并宣读了起诉书的事实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主张进行评论;

5.法官调查事实,原告举证,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6.被告发表意见,反驳原告提交的证据;

7.被告举证,然后原告发表意见。

8.对事实问题是否有补充或遗漏,法官会进行总结;

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和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10.进入互问环节后,可以围绕案件向对方提问;

11.双方最后都表示法官组织调解。

12、关闭时,双方阅读记录,签字确认。

二、起诉离婚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原告在诉状中指定的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

三、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法定期限

根据中国《婚姻法》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以下简称《解释》)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所涉及的法定期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间和《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例外情况,男方不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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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同时,该条规定了一个例外,即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形,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同居导致怀孕、生育等。而男方在感情上无法理解,或者女方实施家暴,男方觉得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行使请求撤销强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上述“一年”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无过错方要求赔偿婚姻损害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在被告为无过错被告的离婚案件中,被告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再次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出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割或分割;离婚后,如果对方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归分割所有。

重新起诉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允许离婚、调解,没有新情况、新原因,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期限限制。

如果当事人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则是更好的选择。以上内容是123律师123律师网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开庭会问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123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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