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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知乎(临终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判决书)

admin1周前749

无论是在新闻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会看到一些关于财产的纠纷,很多人因为老人去世留下的财产而陷入争斗。原来老人都立了口头遗嘱。那么,口头遗嘱有效吗?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父亲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口头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符合制作口头遗嘱的要求。

《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公民可以立口头遗嘱:“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一份有效的口头遗嘱应满足以下四个法定条件,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遗嘱人必须处于关键时刻;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应当以口头形式表达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紧急情况下的紧急措施,在任何情况下做出的口头遗嘱都无效。“危急情况”是指立遗嘱人有生命危险,以其他形式立遗嘱为时已晚或者不适当的情况。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对于证人的主体资格,我国继承法做出了排除性限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继承法》第17条,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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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1.继承是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死亡即开始继承”。关于继承的起始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被继承人身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继承开始。宣告失踪人死亡的,以法院判决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时间。..点击阅读

什么情况可以满足“危急情况”?

1.遗嘱人临终时立下的口头遗嘱;

2.当遗嘱人因自然灾害面临生命危险时,在灾害现场制作的口头遗嘱;

3.立遗嘱人在战争中受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立下的口头遗嘱;

4.当遗嘱人遭遇非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杀人现场制作的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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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嘱人在飞机或轮船上,因航行或航空事故而面临生命危险时所立的口头遗嘱。

以上是口头遗嘱是否有效的详细介绍。可见法律对口头遗嘱有相关规定,在危险中立下的遗嘱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生效。一旦危险消除,口头遗嘱需要重新制作。如果你的咨询情况比较复杂,123律师网也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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