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打孩子犯法吗案例,厦门一男子电梯内暴打小男孩,网友评价:熊孩子该打,你怎么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最后还生了孩子,这算强奸吗
当然算了。这个事还真有现实中的案例,在法律大讲堂中,就是讲了一对夫妻(李根子和黄玉霞),10年后,丈夫李根发现儿子长得不像自己,和妻子闹矛盾。做了亲子DNA鉴定,结果还真不是。二人回顾了一下,才发觉10年前夫妻二人闹矛盾,分房睡,当天晚上进了小偷,妻子以为丈夫服了软了,来讨好自己顺坡下驴。过来和自己发生关系,黑灯瞎火的,加上喝了酒,妻子还主动迎合了,共度云雨之欢乐,没想到,与她发生关系的竟然是小偷。所以妻子觉得自己的被强J了,就提起了公诉,10年的时间,还没有过追诉期。
案件过程
那么,怎么发现是小偷的呢?这是妻子,提到这10年多年来,自己从没有跟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过关系,怎么可能儿子不是丈夫的。越想越奇怪,思来想去才想到10年前一个雨夜,夫妻二人曾经吵架,说二人一回顾,妻子说你当晚就回来跟我云雨了,丈夫说没有啊,我在别的房间住的。为什么回顾以前,主要是回顾自己怀孕的那一段时间。因为儿子不是自己的当然要考虑啥时候怀的。
懂法
当天还进小偷了,因为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丢了,自己还报案了。小偷当年也被抓了,还被判了罪。这么一对比,就大概率知道了。找到当年办这个案件的民警,警察调取了当年入室抢劫的人资料,这个小偷当年被抓了。后来在一处工地上,发现了这个小偷,经过对比DNA发现,就是这个小偷的儿子,然后认罪,被判刑10年。真是惊掉大牙。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十年前的真相
有人说为什么,你不还是迎合了吗,这是因为妇女以为是自己的丈夫,若是发觉不是自然会反抗,不能因为没察觉,就不算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这一切都是显得无巧不成书,记住了,即使是误把你当成丈夫了,你也构成强J罪。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妇女看清了你,不算丈夫,还主动和你发生关系,那就不算了。关键那天是和丈夫吵架,又喝了酒,还黑灯瞎火。
法律大讲堂
10年后才告发,真是被戴绿帽子都不知道,最后夫妻俩人还是决定养孩子,并对孩子保密。但心里肯定有了疙瘩,难以解开了。反正,回不到从前了。
蒙面者
以上仅供参考,欢迎留言讨论,感谢关注。详情可以参看CCTV的《法律大讲堂》之《十年前的真相》,里面有更详细的解释,这里就算是抛砖引玉,提供线索好了。
小偷被抓
厦门一男子电梯内暴打小男孩,网友评价:熊孩子该打,你怎么看
此事福建厦门发,小区几个调皮娃。初生牛犊啥不怕,经常来到男子家,不是门前把水洒,就是门铃按钮耍。铃响男子把门拉,熊孩哄笑把腿拔,气得男子直咬牙,一脸怒火心胸压。
这日熊孩又找渣,男子决定行惩罚,开门就要把人抓,熊孩跑得快如马。男子乘着电梯追,一十五楼人到达,终于逮到一个娃,气急败坏箱内拉,二话不说就开打,又甩耳光又脖掐。
其间黑衣业主达,见孩作孽说好话,男子居然不停下,恶言恶语业主骂,叫嚷不要把手插,莫管空事惹麻纱。说罢就把熊孩拉,拖出电梯破口骂。随后不知又为啥,再抓熊孩电梯拉,看那阵势还要打,电梯封闭地方佳。
黑衣业主电话打,报案火速来警察。现场仔细作调查,男子行径违国法,当场拘留男子抓,带回所里人羁押。
男子行径确实差,不该恶毒把孩打。顶多调皮孩子抓,去找他的妈和爸,督促家长教育他,这才有理又像话。硬是自己忍不下,可以狠狠骂一骂,或者假装吓一吓,但是千万能打。冲动必定付代价,搬起石头自己砸。(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男人到底能不能打女人
对的,真不能打,要不说明,你真的很无能。还有心胸狭窄,斤斤计较,只能靠蛮力征服,没脑子。你应该运用你的智慧,让女人心悦诚服,用事实说话,还有你的心胸肚量,也是最好的说明。
说的严重些,现在是法制社会,是不允许的,就是你有一百个道理,可以说明女人该打,但你真这样做时,反而变成最理亏的一个,所以有时动脑比动手更有说服力。
谢邀
孩子不遵守课堂纪律,被老师用尺子打手心、罚站,大家认为对吗
那怎么行?退学,回来自己请个名师,像太子太傅讲读一样,侍候你儿子读书!再没有违纪的事情了!那个老师也是的,怎么可以罚太子呢,以后可是要克承大统的,真不像话!
楼上邻居打骂孩子一小时,听着揪心,要不要报警
我肯定先不报警,会在门口听听啥情况,觉得有必要就敲门,如果他给开门,我就进去问问情况,劝解一下,如果人家听从劝解咱就跟他们聊聊,让他也消消气,然后视情况跟他谝一下,拉拉家常聊聊自己的孩子,然后气消了,也就行了,要不把他叫到我家里聊聊。如果他不给开门,我作为邻居就可以隔着们给他说,如果他还是打孩子,我就说你再这样子,我就报警了,我也是为了你,你要骂要恨我都是为了你,你千万别干傻事。
因朋友老婆太漂亮,男子灌醉朋友,玷污了他妻子,男子违法了吗
首先是朋友被灌醉了,而不是朋友的妻子被灌醉了,
既然朋友的妻子没有被灌醉,她就有反抗或者大声呵斥,制止老公的朋友对自己施暴行为,
如果女子在反抗的情况下,仍然被暴力强奸,这个男子肯定违法。
如果没有反抗,或者自愿,这个男子只是道德上对不起朋友,
家长在学校毒打孩子,你认为老师有权制止吗
三水三心在担任班主任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一个孩子长期在校欺负其他学生,经过屡次教育之后,效果不是太明显。如何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家长参与到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就成了当时我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于是,我请家长到学校来配合学校教育。没想到,家长一到办公室,抓住孩子,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连续几个耳光,孩子得嘴边马上就流血了!
说句实在话,那个时候,我的心里还有一种声音,就是叫好——谁叫你欺负同学来着?但理智永远会占据上风——在学校里打孩子,这样的港式世纪不可取的,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会进一步激发孩子的狂躁心理!
于是,我理直气壮地制止,立即电话通知保安将这个父亲与孩子隔离,并告诫,如果不听招呼,我将立即报警!
其实,这样的家长,在我们的世纪教育过程中,并不少见,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者城郊结合部,一些性格比较暴躁、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家长,就是这中间的生力军!在这个时候,作为教师,我们真的只有更多的承担起责任来,因为教育,永远不只是职责本身那么简单!下面,我们从三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从法律角度来看,毒打孩子是违法行为,教师有权制止我看了一些朋友的回答,认为给家长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意义等等。三水三心以为,法是社会最基本的规范,作为教师,我们是文化的传播者和引领者,自然,我们也是义务的法治宣传员!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首先就要给家长指出,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还有可能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如果有老师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是否可以呢?也许,很多人以为,是家长打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么,你就错了,因为,《教师法》第八条关于“教师义务”中的第五款中有明确的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也就是说,如果面对这种情况,教师必须进行制止,否则,那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从教育的角度来看,打不是最有效的方式,教师有义务引导去年,复旦大学一位知名教授发文指出:现在的教育中,家长无休止地退让,对孩子的打骂太少了,以至于孩子不知道犯错的边界在哪。很多人非常赞同,还找出了若干孩子自杀的案例,由于一味的娇惯或者说服教育,导致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差,来证明打骂的重要性!
但也有很多专家非常反对,说这是对孩子人格尊严的践踏,是一种封建的、落后的、应该摒弃的教育方式!
这样一来,家长们、老师们就无所适从了!三水三心一直以为,“教育需要惩戒”,“教育本身就蕴含着惩戒”,但一味地打骂,是不是教育呢?或者,是不是正面的教育呢?
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是度的,“事犹过之而不及”!再说了,一般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与发泄似的“毒打”“暴打”,可不是同义或者近义的!
通过描述,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基本判断,这个家长的做法,可能目的是好的,但其行为,预期目的完全是背道而驰——在孩子没有明白真正的错误,就施以“毒打”,只有两种后果——一种是由于害怕而暂时停止犯错,但仇恨的种子会潜滋暗长;一种是绝地反弹,以更加猛烈的方式去还击!这样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
那么,面对这种情境,作为教师,岂能袖手旁观呢?难道,我们没有义务去引导家长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吗?
毕竟,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三,帮助家长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这是教师的功德功德,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宗教类的词语——其实,功德还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就是“指做好事、有益的事”!
教育本身,其实就是功德——教人以真,导人向善,引人寻美——当所有的人都做到真善美的时候,这个社会不就是“天下大同”了吗?
要真正实现教育的“中国梦”,家庭教育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方面的局限性,一些家长,完全不具备作为家长应该有的素质,或者说,一些家长,根本就是不合格的!那么,这个时候,作为教师,我们只有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可喜的是,现在,不少学校就建立起了“家长学校”。三水三心在担任校长的时候,也建立了家长学校,请专家做讲座,请优秀家长做分享,我本人,还作为省级家长学校的培训讲师,去给不少的家长做过交流分享。
但事实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极个别的家长,性情简单粗暴,动辄拳脚相加,这个时候,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也只有慢慢地、锲而不舍地引导,让家长掌握一些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让家长学一些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我以为,这是功德,是教育人的善!
总之,面对一些家长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教育孩子的现象,教师既要用法律的威慑力和强制力来制止,还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来引导,最后,教师才是一个“有功德”的社会文化的引领者与传播者!
好了,关于打孩子犯法吗案例和厦门一男子电梯内暴打小男孩,网友评价:熊孩子该打,你怎么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