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什么是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人和简述代理中存在的几种法律关系。(急急急)谢谢了~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什么是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人以及简述代理中存在的几种法律关系。(急急急)谢谢了~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律师可以不与原告或者被告签订代理合同,可以代理原告被告案件吗
- 代理商与公司的区别!公司与厂家的关系
- 简述代理中存在的几种法律关系。(急急急)谢谢了~
- 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分别是指什么
- 人事代理聘用是什么意思
- 什么是人事代理与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 给律师签合同怎么签
律师可以不与原告或者被告签订代理合同,可以代理原告被告案件吗
你所说的问题,应该是律师代理权即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问题。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2、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3、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商与公司的区别!公司与厂家的关系
代理商一般的某公司某个产品、某个系列的产品地区性的代理商,仅限于在划定的区域内所代理的产品进行销售活动,代理商必须按照代理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定量的销售任务和进货量,代理商就有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公司的关系就是商业关系,非从属关系。
公司是负责代理商代理产品的生产或供货方,按照代理协议,划定所属独立区域范围、代理权限、期限、供货和发展代理商工作,公司有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代理商的关系就是商业关系,非从属关系。
简述代理中存在的几种法律关系。(急急急)谢谢了~
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其中,代为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例如,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以某乙的名义与某丙签订合同,而在某乙和某丙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可见,代理活动涉及到三方主体,其整体是代理法律关系,又包含着三部分内容。
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产生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称为代理行为;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法律关系。
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分别是指什么
核心
的一点是,券商资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券商代理处分投资者的财产的行为,财产本身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委托人,也就是投资者
。信托基于的“委托受托”关系中,委托人丧失了信托财产的权利和权益,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受托人,信托财产的利益归属于受益人,
因此委托人对享有信托财产不再有任何财产性权利,包括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和受益权,这也是信托作为特定财产破产隔离工具
的本质。(
虽然委托人也可以成为受益人而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此时委托人是以受益人的身份而非委托人的身份享有权利的。不过,信托毕竟是委托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意愿,所以委托人基于其信托设立者的地位,仍然享有一定权利,包括《信托法》直接规定的法定权利和信托文件约定的保留权利,但是这些权利仅限于对受托人管理信托的监督权,并且从性质看,应当属于身份权,即基于委托人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而不属于财产权。)
从法律关系来看,信托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区别主要包括:1、合同成立和生效方式
。委托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也就是说,合同采用何种方式成立,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信托合同成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信托财产应依法登记的还须办理登记,否则信托合同不生效。2、法律关系的存续
。委托关系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终止,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委托合同。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不得随意辞任,辞任须受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一般而言,即便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辞任也不消灭信托关系;但在委托关系中,发生上述任一情况,委托合同即终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处理事务的名义人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处理信托财产相关事务。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处理事务,但双方约定以受托人名义对外时,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名义处理事务。4、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能直接约束委托人。相反,委托关系中,如果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同第三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直接约束委托人。如果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关系,当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晓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时,该合同可以直接约束委托人,否则不能约束委托人,但经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之后,委托人有介入权,第三人可以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进行选择。5、受益人和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委托人是委托代理行为的受益人。信托关系的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受托人(但不能是唯一受益人)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6、费用承担
。委托关系中,受托人处理事务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且一般为预付。如果受托人垫付了费用,委托人一般还须支付利息。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付费用,受托人以自己的财产先行支付的,拿回这笔费用的方式是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人事代理聘用是什么意思
是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式,是指人社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后来成为聘用人员管理的一种方式,是合同工的一种类型。
什么是人事代理与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给律师签合同怎么签
在确定了你需要的律师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应该与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聘请合同,也就是委托代理协议,这份协议将确定你与律师事务所以及某位律师之间的代理关系,并规定你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会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你需要做的只是审定其中的内容,并将你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协议的空白部分就行了。当然,这件事绝不是说上去那么简单,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会忽略一些对你来说非常重要的问题,而糟糕的是,在签订合同时,你可能也会忽略它们。一份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条款,而以下一些实质性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1)委托事项是什么?(2)受委托的律师应当为你做些什么?怎样保证律师的工作效率和尽责?(3)你愿意交给这位律师哪些权利?(4)你应当为律师提供哪些协助?(5)你应当支付哪些费用?其中每一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法是什么?如何节省律师的工作开销?是否能有初步的费用总额估算?(6)未尽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确定一方的违约?(7)在什么情况下,你或者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如何承担?(8)发生争议如何处理?除此之外,任何你认为重要的问题你都可...在确定了你需要的律师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应该与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聘请合同,也就是委托代理协议,这份协议将确定你与律师事务所以及某位律师之间的代理关系,并规定你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会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你需要做的只是审定其中的内容,并将你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协议的空白部分就行了。当然,这件事绝不是说上去那么简单,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会忽略一些对你来说非常重要的问题,而糟糕的是,在签订合同时,你可能也会忽略它们。一份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条款,而以下一些实质性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1)委托事项是什么?(2)受委托的律师应当为你做些什么?怎样保证律师的工作效率和尽责?(3)你愿意交给这位律师哪些权利?(4)你应当为律师提供哪些协助?(5)你应当支付哪些费用?其中每一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法是什么?如何节省律师的工作开销?是否能有初步的费用总额估算?(6)未尽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确定一方的违约?(7)在什么情况下,你或者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如何承担?(8)发生争议如何处理?除此之外,任何你认为重要的问题你都可以提出来,并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把它写进合同中去。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向你出具的空白合同中应该已经包括了以上所有重要内容,这时候,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准确、具体和完整。首先,在实质问题上,任何含糊的措词都可能最终导致你的损失,因此,诸如“原则上”、“尽可能”之类的语言是应当避免的,除非你真的并不看重它们所涉及到的某项具体权利。其次,任何一项权利义务的说明都应当具体。例如费用方面的规定,笼统地要求你支付一切与办案有关的费用恐怕并不妥当,至少你有权利知道,哪些费用是与办案有关的?它们在数额上的确定标准是什么?怎样保证律师在办案中尽可能地节省费用呢?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