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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立功(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立功)

admin2个月前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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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
  2. 立功的法律规定
  3. 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4. 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立功
  5. 立功情节在刑法第几条规定
  6. 立功法律适用
  7. 立功表现如何认定,有立功表现怎样处罚

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

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为: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立功的法律规定

法律解析:

法律对立功的认定如下: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犯罪分子被羁押或者归案后,不仅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而且还主动地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这种揭发必须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如果经过查证,发现其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实,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则这种的揭发不是立功。二是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查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应是指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即能够证明犯罪的重要事实、犯罪人或者有关证人等。提供的重要线索必须是实事求是的,司法机关能够据此查明犯罪,侦破案件。如果经过侦查,发现提供的线索不实,或者无法证明发生过犯罪,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的,就不应当认为是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据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据以立功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侦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实际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二、立功是如何认定的《意见》明确规定,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立功: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意见》还指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根据法律中的规定,立功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表现对量刑有重大影响,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犯罪后有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在审判时可以作为重要的辩护点。

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立功

一、什么是立功?所谓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之规定,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在1998年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立功作了详细地分情况的介绍。立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注意这里揭发和检举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则是坦白或者自首,不属于立功。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这里的重要线索,指的是对侦破案件具有决定意义的线索,根据犯罪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的这些重要线索,司法机关应该进行查证。3、阻止他人进行犯罪活动。犯罪行为人阻止了其他人进行犯罪活动,有利于减少社会危害性,保护社会利益。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这里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该包括同案犯。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二、什么是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有什么条件?根据我国的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立功可以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前文所说的立功指的是一般立功。如果要成立重大立功,需要在前文所说的立功基础上,再进一层。即,重大立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5、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涉及的“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等的“重大”,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三、立功有什么好处?立功能够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会给立功人带来好处。这些好处,其实是对该立功人表现的一种肯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分别按照不同情况予以从宽处罚。1、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立功有什么好处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知道,立功对于当事人的意义更大多于能够从宽处罚。当然,相关司法解释对认定立功也有例外。即如果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机关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事实上,立功能够给犯罪人带来从宽处罚,也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正面评价。所以,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应当认真比照自身条件或者亲属条件,看是否符合立功条件。有无法断定的,可以咨询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报或者检举,以便让自己或亲友能够从宽处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理阶段,若嫌疑人、被告人有立功情形,那就会对之后的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要是在之后服刑过程中,具有重大立功的情况下,则此时就是可以对犯罪分子作出减刑决定的。具体哪些属于重大立功,而哪些又是一般立功,上文中作出了列举,各位可以大概了解一下。

立功情节在刑法第几条规定

法律主观: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3.对于从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6.对于坦白情节,可以减少10%~50%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8.对于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犯罪的应从严掌握。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法律适用

关于立功的法律规定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如何认定,有立功表现怎样处罚

您好,

什么是立功表现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具体解释了立功: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共同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组织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怎样认定立功表现?

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看,立功表现为四种形式:一是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的;二是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四是组织他人犯罪活动或者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从《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成立立功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一是时间要件,犯罪分子必须是“到案”后实施了立功的表现行为,《解释》明确限制了成立立功的时间要件是限制为“到案后”;二是效果要件,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必须经查证属实,否正不能认定为立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据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据以立功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侦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实际作用。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三是主体要件,《意见》明确指出: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总结来说,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说,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本人实施的揭发他人犯罪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以及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具备一定效果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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