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法院不支持的借条有哪些法律依据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法院不支持的借条有哪些法律依据的知识,包括借条法院不受理会有什么后果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为别人写借条但没有拿钱,法院怎么判
- 有转账行为,借条是对方伪造的,这是否构成借贷事实有何法律依据
- 写借条没写债权人有效吗请法律专家指点
- 借条法院不受理会有什么后果
-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 借条败诉的最新规定
- 借条在刑事案件中会被如何认定
为别人写借条但没有拿钱,法院怎么判
根据你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1、由于种种原因,你帮别人打了借条,钱实际是借给你的朋友,而你并没有拿到钱。针对这种情况而言,要看借条是如何写的,如果借条的借款人落款处是你签名,同时,又约定了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你朋友。那么,你便是法律意义上的借款人,如果出借人实际支付了这笔借款,且你的朋友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还钱,那你便要还这个钱。
2、出于某种原因,你打了借条,借款人处签的是你的名字,钱实际借给了你朋友,你没有拿到钱。如果借条中仅仅载明出借人将钱出借给借款人,没有载明具体的出借方式,那么即便是借款人落款处是你签名,那么你也可以采取没有收到具体借款的抗辩事由。因为借款合同在法律中是实践合同,不仅仅需要签订合同或者借条,还要有出借人实际支付了该笔借款才能生效。如果借条中没有明确出借方式,你也没有收到钱,那么视为你们之间并没有形成借款法律关系。
3、由于各种原因,你帮实际借款人写了借条,借款人落款处是他人签字。这种情况下,你仅仅作为一个代书人,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你的代书同电脑打印等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借款人签字时,是对内容予以认可(当然,前提是借款人识字),与你无关。但还是要提醒,既然能用电脑打印,为了避免自身的风险(如他人不识字,咬定是你逼迫签署等等)出现,不建议做代书行为。
4、钱实际是你朋友借用,你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借人提供了借款,那么借款法律关系已经形成,你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你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值得一提的是,一般情况下在打借条时,都会注明:担保人XXX,这种情况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出借人可以直接向借款人索要借款,也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保证人索要借款。
以上。
有转账行为,借条是对方伪造的,这是否构成借贷事实有何法律依据
题主这个问题有两种理解:
一、你确实没借过钱,但是对方有转账记录,对方的借条是伪造的。那么你以其伪造借条进行抗辩,同时可以举证其转账记录是因为其他事由而产生的,比如代收呀,货款呀之类的,法院会进行质证,然后判断是否真的有借贷的事实。如果你真的没的没借过,不用担心。
二、你确实借过钱,借钱时没写借条,后来对面自己补的,但是对方出借款是转账的,有转账记录。那么,你还是可以其伪造借条进行抗辩。同时提出转账记录内容并不是借款的依据。如果是这样,还是劝题主善良,借贷的事实并不是仅仅看是否有借条就可以确认的,对方还是可以举证相关的事实依据去确认借贷关系,何必把自己的诚信看得如此廉价。
写借条没写债权人有效吗请法律专家指点
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一、借条是债权凭证,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不是象汇票、支票、本票那样的具有无因性的债权凭证,更不是类似于提单那样的物权凭证。因此,视欠条持有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在欠条上没有写明债权人是谁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以此为据起诉欠条出具人的话,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向“债权人”追回他扣的钱后,他自己应承担对“其享有债权”这一事实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如果起诉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享有债权,那么法院的判决书将认定这一事实,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到时候就可以直接以法院的该判决书为据,向出具欠条的债务人追偿。
借条法院不受理会有什么后果
不受理就只能靠自己慢慢要了,但是对方可能因为法院都不受理更不还钱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完整借条应具备以下的内容。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2、出借人的姓名;3、借款金额;4、还款期限;5、明确的借款利息;6、具体的还款方式;7、借款人的签名。以上要素在借条上尽可能完整、齐备。
借条败诉的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条在刑事案件中会被如何认定
题主这个问题有两种理解:
一、你确实没借过钱,但是对方有转账记录,对方的借条是伪造的。那么你以其伪造借条进行抗辩,同时可以举证其转账记录是因为其他事由而产生的,比如代收呀,货款呀之类的,法院会进行质证,然后判断是否真的有借贷的事实。如果你真的没的没借过,不用担心。
二、你确实借过钱,借钱时没写借条,后来对面自己补的,但是对方出借款是转账的,有转账记录。那么,你还是可以其伪造借条进行抗辩。同时提出转账记录内容并不是借款的依据。如果是这样,还是劝题主善良,借贷的事实并不是仅仅看是否有借条就可以确认的,对方还是可以举证相关的事实依据去确认借贷关系,何必把自己的诚信看得如此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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