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如果少数家庭因意外情况丧偶,只要资料齐全,可以在以后的民事活动中向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丧偶不再婚公证。有人问福州不再婚(丧偶)公证的材料,以下资料由123律师整理
一、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离婚或丧偶后未登记结婚的备案证明。
注: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未注明死亡日期的,需提供当地社区或医院出具的《福州市死亡人员证明书》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
二、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的搬运条件
(一)申请人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二)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事项无争议;
(三)需要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三、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公证通知、审查、询问笔录(受理后,确需预约的)、核查(调查)、补充证明材料、需公证的证言、审批、翻译、公证准备、认证和备案。
四、办理地点
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 69号
以上是123律师网对福州未婚(丧偶)公证材料的回复。只要大家都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就可以申请公证,公证机构审核相关材料后会做出决定,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到123律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