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五十岁能立遗嘱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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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可以吗?
您好!
自书遗嘱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写完之后,既不需要找律师,也不需要找公证处。
即便去找,估计也会遇到问题:
自己写完找律师,无非是让律师从专业角度看看有没有问题、有没有效力。但是,一般来讲除非找熟人"帮帮忙",否则,估计绝大多数律师不愿意做这个事情(相信题主应该能明白为什么)。除非——被律师说动,在律师的指导下重新订立遗嘱。自己写完找公证处,无非是想看看能不能公证,让遗嘱更有保障一些。但是,公证处一般也不会愿意做这个事情。公证一份已有的遗嘱,其实将相当于要从头到位走一遍订立流程,不如重新订立一份公证遗嘱来得简单。自书遗嘱作为一种合法形式,指的是由遗嘱人自己书写完成的遗嘱形式,这种形式在所有遗嘱形式中,要求相对最简单,成本最低。只不过遗嘱人因为可能不太了解遗嘱的订立要求,会有对遗嘱效力上的顾虑。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如何保障自书遗嘱效力的关键要点,供题主参考。
遗嘱人必须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期间必须要确保头脑清醒、意识清晰、精神正常。这一点,不管什么遗嘱形式、找谁帮忙,都是必备前提。较好的做法,是去医院做个精神评估;次一级做法,可以通过遗嘱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作为辅证来解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真实意思。遗嘱,不能受到别人的胁迫、诱导,必须是个人真实意思。订立自书遗嘱,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来辅证。注意遗嘱内容要表达准确、不产生歧义。遗嘱不需要特定的行文格式、语风,不是在写作文。只要把遗嘱中涉及到的人财信息表述精准、没有歧义,把分配意思表达清楚即可。举个例子:将本人名下、位于xx的房产(房产证号xx)中属于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码xx)继承50%,由xx(本人女儿,身份证号码xx)继承50%。以上财产,均由遗嘱继承人个人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例子中:(1)财产信息采用了"登记人+位置+凭证号"的组合方式,做了唯一标识,不会产生歧义;同时增加了"我的份额",避免因为搞不清楚财产中到底有多少份额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而产生的部分无效风险;(2)人的信息,采用了"姓名+关系+身份证号码"的组合方式做了唯一标识,不会产生歧义;(3)继承份额上,可采取诸如百分比、分数、全部等的表述方式。不太建议用绝对数,例如"xx继承100万",因为财产可能在遗嘱人过世时发生数量上的变化;(4)可以指定是否由遗嘱继承人个人继承。如果指定,则遗嘱人继承所得,属于遗嘱人个人财产。
末尾签名、签订日期。尤其要注意日期:要细化到"日"。通篇要由遗嘱人本人全文书写。要符合"自书"的概念——自书,就是自己书写,里面不能出现他人的笔迹。最好不要有涂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述,尽可能不要用晦涩、难懂的字体、语风来书写。把遗嘱过程的证据留存下来。如前所述,最好把整个订立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此外,最好留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期间的书写笔迹。还有最后一点:要妥善保管好。写完遗嘱之后,把遗嘱原件、订立遗嘱过程中的证据原件,找个比较结实的袋子封装好。可以选择自己保管,也可以选择找一个社会机构存放。可以选择告诉遗嘱继承人,也可以留下"线索"、避免到时候遗嘱开始生效的时候遗嘱继承人不知、或者找不到。以上这些点都做到,基本上能够让自书遗嘱形式上合法、同时具备法律效力。而其他遗嘱形式(除口头遗嘱具备特定适用条件之外),除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要么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要么必须预约到公证处,要求更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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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可以立遗嘱吗
30岁立遗嘱根据我国1985年十月一日实施的继承法第三章第16、17、18、19、20、21、22、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的。
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包括;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现,3、遗嘱人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属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不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立遗嘱合法吗
合法啊,立遗嘱人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立遗嘱人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写进遗嘱进行处分,夫妻双方一方立遗嘱无效。
房产在一方名下怎么立遗嘱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论是房产证上写在一方名下的,只要是两个人的婚后财产就是共同财产,你只要在遗嘱上写你个人名下的财产由谁继承并去公证处公证即可或两名非亲属关系人在场证明并签字即可。
立遗嘱是不是所有亲属都要在场
您好: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
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
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合法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危急时的口头遗嘱。
在这些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须公证,只要符合要求,自书遗嘱同样有效,且不是必须公证。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立遗嘱时,无需所有亲属都在场。
五十岁能立遗嘱吗
当然可以。写遗嘱是不分年龄的,只要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随便什么时候写都是有效的,前提是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最好是经过公正或者有证人在场。
如果没有具备这些条件,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遗嘱是伪造的或者不是自愿的,推定遗嘱是有效的。
遗嘱的效力大于任何法定继承的效力,但是遗嘱必须以最后的一个遗嘱为准,如果你丈夫后来又立了其他遗嘱,不管你是否知道,都以后面的为准。
关于遗嘱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五)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
(六)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七)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如果遗嘱内容含糊不清,笼统,那么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很可能由于对遗嘱的理解发生歧义而造成执行困难。
总之,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生效。
文章分享结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和五十岁能立遗嘱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