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离婚房子可以卖吗给孩子吗,以及我和前夫离婚,农村的房子归我和孩子,现在我想处理掉,该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如果夫妻离异,房子留给子女,再婚一方有无权利加对像的名字或过世再婚对像有无继承权
- 夫妻离婚,将双方共同财产房子约定给未成年的儿女,这样合法吗
- 你觉得刚离婚房子卖给前夫是否可以
- 我和前夫离婚,农村的房子归我和孩子,现在我想处理掉,该怎么办
- 夫妻离婚房子未过户是否影响小孩上学
- 婚前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中途离婚了。媳妇把房产卖了,请问能不能把房子要回
- 我和前妻离婚后,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
如果夫妻离异,房子留给子女,再婚一方有无权利加对像的名字或过世再婚对像有无继承权
夫妻离异,房产留给子女,房产所有权就归子女所有。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财产分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个房产赠予是建立在离婚条件的基础上,如果违背,那将会推翻当初的离婚判决。所以父母都不得拥有房产权更不要说再婚另一半了。
夫妻离婚,将双方共同财产房子约定给未成年的儿女,这样合法吗
案例: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王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路××号院××小区××号楼××单元59号房屋(以下简称59号房屋)并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王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王某所有。2013年1月,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王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王某,目前还处于李某某、王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王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被告王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王某,正是因为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王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焦点: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分析:
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夫妻将其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系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适用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而夫妻双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均可以主张任意撤销权。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的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
我们采纳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构成了一个整体。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是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基础上,对于人身问题和财产问题制定一个概括的“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在处理财产时,往往经过不断地博弈和协商,通过某一个处分行为来解决多项财产分割问题。所以双方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一个概括的合意,该合意中任何一项财产的处分都与其它财产的处分互为前提、互为结果。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同时,离婚协议各个条款的订立都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目的,具有目的上的统一性。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诱发道德风险。
其次,原、被告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适用物权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诉争房屋是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共同共有,原、被告二人均不单独享有对诉争房屋处分的权利,处分该房屋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原、被告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形成合意,共同表示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该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理应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因赠与行为系原、被告双方共同作出,故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你觉得刚离婚房子卖给前夫是否可以
谢谢你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你的前夫愿意出和市场价一样价话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和不可以,卖给谁都是卖只要钱不会少给你就好了。
我和前夫离婚,农村的房子归我和孩子,现在我想处理掉,该怎么办
很高兴为你解答
★价值
农村的房子不值钱,一块宅基地盖房子给一个户号,现在抓的严格不可翻新!除非存在安全隐患,需得经过村里开证明上报审批,走流程!
农村房子拆迁有的是按户口本上的人数,有的是按照面积,如果你和孩子户口不在农村,那么是享受不到拆迁补偿的,如果你卖给别人,买的人没有农村户口,同样是享受不到拆迁补偿政策的,其次非本村外来人员没有资格购买农村宅基地。
★买卖
如果你想处理农村房子,到村委办公室,让村长用大喇叭喊一声:本村×××因个人原因出售宅基地,本村村民有愿意购买的请到村委洽谈!”村里人多路广,总比你自己想法强一些,买卖的时候找个中间人,做个证。
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没法买卖的,但是还是要写个合同,自愿原则。一次性付清多少钱,一般农村普通房子造价成本7-10万之间,价格卖高了不好脱手。
以上都是个人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夫妻离婚房子未过户是否影响小孩上学
泻药。
对于你提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已经将房产过户登记给孩子了,若现在孩子已经成年,则在未经过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出售房产的;若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若不是为了孩子的权益考虑是不能卖房产的。
2、夫妻双方并未将房产过户登记给孩子,夫妻二人共同决定撤销赠与并将房产出售,这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
3、夫妻双方并未将房产过户登记给孩子,现在只是其中一方希望卖房,另一方不同意卖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属子女,房产未过户是否可以撤销赠与的问题,早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个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各地法院也出现了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但随着2015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的公布,关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已经比较明确。最高院的观点认为,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在未撤销赠与的情况下,房产所有权应归属小孩,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房产。
婚前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中途离婚了。媳妇把房产卖了,请问能不能把房子要回
你应该是父母,既然是儿子的名字父母还问什么?能不能要回来也是儿子问,当中细节父母也不知道啊。父母出钱买房婚前写儿子的名字,也是父母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和儿媳妇有什么关系呢?儿媳妇把老公的婚前房子卖了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和公婆又有什么关系?现在儿媳妇有钱了走人。只能怪你们和你们的儿子笨。正确的做法是父母出钱买房写父母名字,30年媳妇熬成婆再过户给儿子。
我和前妻离婚后,她偷偷卖掉我们共同房产。我该怎么办
说实话,离婚的应该两个人都有问题。既然离婚了,你还有房产,说明你当时并没有净身出户。每个人在表达事情的时候,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我建议你站在你前妻的角度来想一想这个事件,再想一想你自己。为什么事情会走到这一步,难道你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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