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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法律需知事项有哪些(房产继承走法律程序都有什么手续)

admin4周前188

房产继承法律需知事项有继承人的主体为合法的继承人、该房屋是经过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等。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户口本等。

一、

房产继承法律需知事项

  房产继承法律需知事项有:

  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该房产必须依法取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继承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三、

房产继承的费用

  房产继承需要交的费用是:1.5%的契税(非法定继承人)、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登记费,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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