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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哪些(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

admin5天前718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等。

一、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

行政处罚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三、

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期限是二年,行为人在作出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被发现的,则不应当再给予其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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