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集资诈骗和诈骗罪的量刑,涉嫌诈骗13亿,抓了数百人,主犯和从犯大概会判刑多久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涉嫌诈骗13亿,抓了数百人,主犯和从犯大概会判刑多久呢?
-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会承担责任吗
- 集资诈骗4000万以上是什么罪会死吗
- 非法集资一千万判多少年
- 涉嫌集资诈骗资金过亿的从犯判多少年
- 法人诈骗股东如何处理
- 非法集资量刑标准2021
涉嫌诈骗13亿,抓了数百人,主犯和从犯大概会判刑多久呢?
诈骗罪没有死刑,最高刑无期徒刑。
量刑标准按诈骗标的裁量,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五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五十万以下为数额巨大,五十万以上为数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基本刑十年,最高刑无期徒刑。
所以,本案中主犯无期徒刑,从犯按诈骗标的量刑,高的十多年,最轻的可判缓刑,法官的裁量权很宽泛的。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会承担责任吗
业务员无责或轻责,若有责任也是从犯,具体分析:
1、业务员知道还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诈骗,如果该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诈骗则本人认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知道该公司是诈骗,而继续与公司已其干,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不管怎么讲,公司才是违法主体,作为主犯,公司老板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员,主要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
3、如果该公司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经过正规注册,这就有点复杂一点,责任大一点。
4、如果公司没注册且知道是在骗人而继续干,肯定要承担从犯责任。扩展资料:公司诈骗,以共犯论处,以公司犯罪为主要考虑,或者主从分离: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集资诈骗4000万以上是什么罪会死吗
非法集资罪包括了多种犯罪类型,其量刑标准各不相同。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定罪量刑结论,往往和案件的金额、涉及的人数、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案发后退赔的情况息息相关,是一个多种情况综合影响的结果。单独讲非法集资的量刑是不严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点
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非法集资一千万判多少年
【杭州26岁女生靠朋友圈“完美人设”,2年诈骗40余人1400多万!被抓时挥霍得只剩4万余元】
一个26岁的女生,2年内向身边的朋友、同学借款1400多万元,被抓时卡里仅剩4万余元……近期,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集资诈骗案件,涉及被害人40余名。
拆东墙补西墙只为周转资金不知不觉走上犯罪路
“2017年年底的时候,我想入手一套南苑小区的二手房,当时自己经济能力不够,我就问饶某借了20万,半个月支付了10万的利息,后来房子没买进,为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我又问别人高利息借了钱,然后到期了再去问其他人借钱,就这样借款越积越多,到了2019年年底,借款累计到了1400多万。”
卢某出生于1994年的7月,高中毕业的她在临安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自2017年以来,在公司经营期间,她以为客户垫资和银行验资为由,在身边朋友圈里开始了高息借钱的行为,一出手就是高利息,为了支付高额利息,卢某开始不断地从身边人的朋友、同学借款还息。
“我当时想法很简单,只要不断地想办法借款用于周转,到时把钱还上就可以了。”卢某在口供中如此说到。
那么,除了高利息诱惑,卢某是怎么赢得出借人信任的呢?
包装朋友圈+群众演员+假截图假视频出借人被彻底忽悠
“2020年2月23日,我向卢某讨钱,卢某发给我一张手机银行的截图,截图中显示她在银行中还有1900多万的资金,后来她一次次以各种理由拖延,为了让我相信,她还发给我登录手机银行查询余额过程的手机录屏。”被害人之一,徐某对民警说。
为了维持住所谓良好“信誉”和光鲜的外表,卢某利用借款给自己进行包装,美容、名牌包包等等高额消费,借钱给她的那些朋友看到她“雄厚”的资本,处心积虑的她,还偶尔会送出借人一些礼物,博得信任。
卢某的微信朋友圈更是经过了精心的“策划设计”:“是否成为想成为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在为梦想而努力生活“,“买房的95后,恭喜!”,“明天应该是忙炸的一天。”
看到她的朋友圈,展现的是一个事业顺风顺水,业务繁忙,积极上进的女生。
此外,卢某还请群众演员来,走一遍所谓在房产交易的流程,拍成视频给出借人看。
借款理由虚构灭失性消费1400万元用到哪里去了
当经侦大队民警郑永明、金利明在其住处抓获卢某时,对外宣扬银行资金还有2000余万元的她,案发时银行资金仅4万余元。
那些为客户垫资、让银行验资的借口仅仅只是借口,卢某所有的所借款项都是用于偿还欠款、支付利息及个人高额消费等。
“我的借款没有用于经营的,都是用于支付利息本金,还有就是进行高消费。”在警方前往银行调查取得的账目明细面前,卢某说出了这1400多万借款的用处。仅仅是花在美容院充值消费上,卢某就用了300多万,至2020年3月卢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借款本息,40多名受害人纷纷报案,卢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集资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
根据公安机关近年来的办案总结,越来越多的群众将钱借给好友、同村,为了比银行更高的利息,相信好友的推荐和对借款人的“了解”,一次次的借钱收息,最后往往在催讨不还时才发现,原来对方已经债台高筑,无力偿还。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投资需谨慎,不论是网络投资理财,还是身边“好友”融资借款,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保管好自身的“钱袋子”!
为什么卢某2年间能够借款1400万?
为什么被害人高达40余人?
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愿意借钱给卢某呢?
原本守着一个房产中介公司已经不错了,可是卢某却陷入了贪图享受的精神世界,每天只想着怎样去欺骗他人,只想着怎样营造一种假象,却不想着怎么经营自己的公司,不想着通过正常途径去赚钱,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终究走不远。
一方面得益于卢某的高超伪装,另一方面主要因素还是这些债主面对高额利息没能冷静思考,认为借款人都是自己的朋友什么的,不仅顺了人情,还能赚一笔可观的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投资平台或者融资机构,都是打着高利率、低风险、高回报的名号去吸引众多投资者,利用大家的钱去做其他的事情,或投资,或放高利贷,但一旦出了事,他们就会跑路,而大家的钱也会随他们一起消失。
事出反常必有妖,很有道理的一句话,当借款利息很高的时候,我们不要高兴,先仔细分析一下情况再进行判断,不要到最后因为一点高额利息,结果把自己本金折了进去。最后,小孟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一句:借钱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法律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
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涉嫌集资诈骗资金过亿的从犯判多少年
涉嫌集资诈骗,资金过亿,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人诈骗股东如何处理
公司法人诈骗,其他股东应当承担民事或者经济责任,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非法集资量刑标准2021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1、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非法集资犯罪新特点有哪些?
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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