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以及请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吴亦凡要是请罗翔做他的辩护律师能否逃过法律制裁
-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 为什么情节严重的杀人犯还会有辩护律师
- 代理律师能随时见到法官吗
- 劳荣枝案新进展,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真判不了死刑吗
- 请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吗
吴亦凡要是请罗翔做他的辩护律师能否逃过法律制裁
真的犯罪,在法律面前请佛祖都不行!
律师的所谓辩护,仅是穷尽程序正义,完整证据无瑕,熟展量刑情节,无缝衍接当前正义等!
如果没有司法和执法者的懈怠,任何罪犯必将完整的受到法律制裁!
在中国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谢邀。说几个本人的经历怎么样?
1、半路接手的开设赌场案,委托人是未成年人还是从犯,管辖机关在几百公里以外,人已经被逮捕两个多月了。
现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羁押必要性审查,想把人早点保出来,下午给检察官打电话的时候,他说最近都好忙,只有明天上午上班之前有空闲,听到这句话,好勒,抓紧时间完稿,然后二话不说驱车200公里,连夜前往当地住下,第二天上午一早7:50准时出现在检察院门口,与检察官进行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检察官看过以后说可以取保。
2、电信诈骗案代理二审。小伙子其实挺亏的,大学刚刚毕业误入诈骗团伙,在里面干了十几天获得1000元的薪水,然后公司被端了,一审期间他以为事儿不大也瞒着家里,所以没有请律师,政府给他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但原著律师毕竟不上心啊,开完庭连辩护词都没交,结果一审他判了四年三个月。
家属找到我,让我代理二审,我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然后阅卷。好家伙,团伙犯罪,47个被告卷宗2000多页,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整理了阅卷报告,然后我发现这个案件一审法院判的确实有问题。
首先,他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最基层的组员,他上面还有小组长,有总监,有老板在,没有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下,他的刑期竟然比他的小组长还重。
其次,审计报告给他鉴定的诈骗犯罪数额是160多万,但事实上他只骗了一笔,他是5月下旬才入职的,但是审计报告把整个5月份和6月份的诈骗数额都算在了他的头上,起因只是因为他在讯问笔录里面说了一句话,我是5月初到公司的,但是他本人并没有讲这句话,是属于记录错误。
因而这是一个可辩的案子,于是我当即提交了调查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想把这份笔录给排除掉。另外,申请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调取他的手机,因为据他所说,5月下旬他回学校拿毕业证,然后在学校住了几晚,这中间坐了高铁住了酒店,所有的APP上都有消费记录,他是毕业以后才到公司去的,那么只要把这些电子数据提取,复原他当时的活动轨迹,可以证明他确实是5月下旬到公司的,这就可以把5月上旬的几笔犯罪数额给排除掉。
除此之外,我还申请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整理了所有程序和实体上的辩护词,多次致电法官一定要开庭审理,将相关没有查清的事实进一步查清。但是也怪他倒霉,正好赶上疫情,法官提审和开庭都非常困难,所以这个案子久拖不决,中间还下了一次中止裁定。
但结果呢,二审法院书面审理此案,我所有的调查取证申请都没有被准许,我多次奔走,要求调查取证,但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都不予准许,你可以想象一个律师提一个皮包,在各个机关之间奔走递交他的执业证申请和委托手续,然后被一次一次拒绝。
这个二审最终是裁定维持了原判,所有的被告人上诉的都维持了,这小孩一走出校门,第一份工作就被判了4年,我接到裁定书的时候,当时泪水就忍不住流了出来,我给法官打电话,法官也听出来,我明显哽咽了,我说我的辩护意见你们都看了吗?法官说我们都看了,并且都研究了,你想在二审推翻一审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这不可能。
所以当时我拿到这份裁定书的心情,就像一名主任医生连续奋战48小时抢救一位病人,但仍然没有把病人从手术台上救回来,那种作为中国辩护人独有的无力感和挫败感袭遍全身。
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我的委托人是一名刚毕业的研究生,参加工作几个月,通过贷款买了一辆10万出头的家用车,那天晚上他在从工地上下班回家,在快速路的快车道行驶,感觉左边后视镜撞到了人,但是由于紧张就继续往前开,大概开了十几分钟,他给女朋友打电话说好像撞到了东西,女朋友说那你赶紧返回现场,于是他们报警并打了120。
众人在路边整整找了一夜,没有找到任何人,过了几天,有人在绿化带发现了被害人的尸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犯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并有逃逸情节,可能判处3~7年有期徒刑。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件,他在国有企业工作,研究生刚刚毕业,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女朋友肯定掰了,工作也会丢。
所以这个案件获得家属的谅解非常之重要,最艰辛,最困难的部分也是和受害人家属进行谈判,因为我的委托人病神本身家境并不富裕,经过多轮谈判和协商最后给予60万元的经济补偿,获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督促委托人认罪认罚,并且在法院审判阶段,找了好几个判决,有酒驾隔夜投案的,被认定逃逸的,最终都被判了缓刑,举重以明轻法院采取了我的辩护意见。委托人以缓刑处罚。
办理这个案件我有很多感慨,一个人的罪与罚,影响他命运的,很可能在一念之间。
如果当时他撞到人,立马停下车来看,就不会被定成逃逸情节,也不会被定成主要责任。
但是他继续往前开了十几分钟,这十几分钟差点让他遭受牢狱之灾。其实我们很多人在一些关键的时刻都是这样子的,面对突发事件,一时慌张,你的选择很有可能决定你下半辈子的命运。谁又能做到每次的选择都对呢?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1、在现代法治社会下,罪刑法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致人死亡的后果,有很多种情况,推测你想问的应该是”涉嫌故意杀人”,在法院宣判以前,他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你所说的”杀人犯”)。未经判决,任何人的主观判断,都是人治的表现,而非法治。
3、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即使嫌疑人自己不委托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
4、这一切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
为什么情节严重的杀人犯还会有辩护律师
这是他们最后的权力。自己不请律师法庭会指派律师为他们做最后的辩护。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走向正轨!希望“内蒙呼案”再也不会发生!
代理律师能随时见到法官吗
不能。
法官约见也是有规定的,约见日,约见时间段。代理律师呢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见到法官的。
劳荣枝案新进展,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真判不了死刑吗
首先,执行死刑的目的是惩恶扬善,威慑那些蠢蠢欲动,准备走极端的潜在犯罪分子,并且对广大遵纪守法的善良公众予以精神上的宽慰。当你面对任何生活上的困境,对未来产生怎样的绝望,也绝对不要去伤害其他人,否则法律会给予你最严厉的惩罚。
其次,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徒,但也不会随意枉杀一个无辜之人。而枉杀一个无辜之人造成的恶劣后果,远胜于放生一个恶徒。
劳荣枝到底是一个穷凶极恶,应该判处极刑的恶徒,还是一个真的被胁从的无辜之人,在终审判决之前,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哪怕在老百姓心中已经对其定罪,并且恨不能早日将其执行。但现在的劳荣枝只是一个嫌疑人,而不是已经定罪的杀人犯,她依然享有上诉以及为自己免罪的辩护权,这是谁也剥夺不了的。
11月19日,劳荣枝家属向媒体透露,劳荣枝二审将会委托律师吴丹红、赵德芳为辩护人,一审法律援助律师陈通华不再担任辩护人移植。而新的辩护律师已经跟劳荣枝本人面谈,其初步的辩护意见跟一审一致,仍然是认可抢劫等部分事实,否认参与杀人,并且坚持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不应当判处死刑。
劳荣枝一审判决书现在已经公布到网上,全文有接近四万字,对法子英劳荣枝的所有作案过程做了详细陈述,也列举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以及司法鉴定结论。总体来说,对于整个案情的推理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但是一审判决最大的问题,也就在于“推理”本身。也就是说,对于劳荣枝参与杀人的部分,基本上都是靠推理完成,并没有特别有利的实证可以形成证据链闭环。
这并不是司法机关工作有漏洞,最大的原因就是劳荣枝逃窜二十余年,而当年被抓现行的法子英几乎扛下了所有的罪责,对劳荣枝的参与全部予以否认。而在四个作案现场提取的凶器,指纹,尸体上的生物痕迹等,基本都指向法子英一人。也就是说直接杀人者只有法子英,再者穷凶极恶的法子英一出手就没有活口,导致了其具体杀人过程没有直接目击证人。
而幸存者刘某夫妻能够提供的证词,只是劳荣枝参与了绑架,其跟法子英里外配合勒索巨款。对于劳荣枝是否有强烈的杀人动机,只能凭刘某夫妻的主观感受来推断,这就属于比较弱的证人证言。
最要命的一点,从专业法律人的角度来说,刘某对劳荣枝的不利指控,存在相当强烈的主观导向。因为刘某是去找坐台小姐认识的劳荣枝,而且被色诱后,遭到法子英的绑架跟恐吓,劳荣枝去跟自己妻子对接,在妻子的哀求下法子英放了两人。但刘某寻花问柳是两人惹祸上身的根本,可谓是丢人丢财。所以从刘某的角度来说,对劳荣枝自然是恨之入骨,最后法子英放了夫妇两一条生路,但他们的证词能够证明的也只有两点:行凶者是法子英,劳荣枝是参与者,而且最后只取了财,并没有要命。
说白了,没留活口的,所有实证指向法子英。留了活口的,也证明不了劳荣枝杀过人。
假如二十年前能够将法子英劳荣枝一起抓获,通过审讯和严密的取证,大概率能发现有利的线索,以此为突破口将劳荣枝的谎言戳破。
但这场时隔二十年的审讯,所有现场都已经无法还原,而且法子英还替劳荣枝扛下所有罪责。所以公诉人在反驳劳荣枝辩解的时候,只能通过逻辑推理,以及证言的矛盾之处作为突破口,证明劳荣枝跟法子英是杀人共犯,而不是胁从犯。
可这种在弱证据(证人证言与询问供述)基础上做出的推理,缺少实体证据的支持,是无法完全证明劳荣枝不是胁从犯的。
综上,虽然二十年前那场令人发指的连环杀人案人神共愤,劳荣枝作为参与者难辞其咎。但从司法的角度来说,切忌情绪当先一味地喊打喊杀。对劳荣枝的审判,不是为了单纯的杀之而后快,那样也不能告慰那些枉死的冤魂。应当用公正的审判和完整的证据链说话,要么还“胁从犯”劳荣枝一个公道,要么戳穿其谎言,让这个女魔头认罪伏法。
请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吗
关于刑事律师是否可以申请调查令全国并没有对此进行统一规定,如果各地司法部门有规定的可以执行地方规定。另外,如果认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证据而公检法等部门没有调取的,律师是可以直接向公检法等办案部门申请让他们去调查取证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和请问担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