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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会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罪名(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

admin1周前829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怎么样才会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罪名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怎么样才会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罪名以及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倒卖文物如何定罪
  2. 倒卖文物怎么定罪
  3. 倒卖文物罪的定性有哪些
  4. 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5. 什么标准下是倒卖文物罪
  6. 倒卖文物罪怎么认定的
  7.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如何定罪

法律主观:

倒卖文物罪的认定是单位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故意实施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侵害了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的,就构成倒卖文物罪。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倒卖文物怎么定罪

法律主观:

认定倒卖文物罪,一般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要有倒卖文物的行为,其次是倒卖的对象限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即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允许个人和未经批准的单位非法经营的文物。行为人犯倒卖文物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倒卖文物罪的定性有哪些

构成倒卖文物罪的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标准下是倒卖文物罪

根据刑法第3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

(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

(4)倒卖稀世国宝的。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二)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三)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倒卖文物罪怎么认定的

在认定本罪时,要划清本罪与走私文物罪的只限。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海关对货物、物品进出境的监管活动和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第二,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在境内非法倒卖;后者则是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弄出国境。如果行为人在境内非法收购、运输国琛禁止出口的文物并使其出境牟利的,即应以走私文物罪论处。第三,犯罪目的不完全相同。本罪的成立必须具有牟利的目的;后者则不要求以牟利目的为必备要件。倒卖文物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从事倒卖文物的犯罪,主要是指依法无权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单位,从事文物的收购和销售业务活动,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或者文物经营单位从事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收购和销售、拍卖活动,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对于那些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势必影响国家对于文物的管理,损害我国文化行政部门的声誉,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的文物收购秩序,因此、本法将倒卖文物规定为犯罪予以惩治。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1992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部分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具体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代的文物。如果倒卖的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要求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要素。根据司法实践,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而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或者倒卖稀世国宝的等等,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不具有故意的心理不构成本罪,还必须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那些确实既无牟利目的,也无行使目的,而纯粹因为个人兴趣的,不以犯罪论处。此外,对于不知是禁止买卖的文物而买卖的,也不以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章分享结束,怎么样才会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罪名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倒卖文物罪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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