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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对象打死犯法吗吗(是否可以算正当防卫)

admin1周前595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被我对象打死犯法吗吗,以及妻子正在被强奸,丈夫不小心打死了强奸者,是否可以算正当防卫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丈夫认为妻子被男子强奸,杀死了男子,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杀人你不是运气那人,他本来强奸有罪,可以绳之以法,可你杀他,又赔上自己命,杀人偿命,难道你不懂?其实,更吃亏的是你,老婆被占,自己命又搭上,不合算。

如果有人拿刀要砍死你,你自卫把他打死了。犯法吗

法律没有简单自卫一说,只有你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犯不犯罪不是一二句话就可定的。昆山案件正当防卫很快定无罪,关键证据是,附近有一监控记录了事件发生全过程。其次是当事人捡刀后自卫只三秒钟挥三刀,时间很短其中二刀是空的,砍到对方仅一刀,尸检也证明仅一刀致命。如果没有监控也没有傍证,如果对方身中数刀且前后持续好几分钟,情况就变复杂了。是否正当防卫,主要看事件发生的起因、过程和度的把握,如果对方已丧失攻击能力,你还不停明显过当。法律明确支持正当防卫,法律也预防借用正当防卫而故意伤害和杀人。

女性被强奸,事发没反抗,事后趁其不备将男子杀死,算不算犯罪

谢谢邀请!

对这个问题是这么认为的:一是作为被害人的女子在被侵犯时并没有反抗,可能是基于本身被侵犯了十几分钟而昏迷状况的考虑,待稍微清醒时因考虑到本身弱小双方力量的悬殊,如要硬斗根本不是男子的对手,也许可能还要再受一次伤害的后果等原因,继续躺在地上装昏迷未醒的样迷惑男子,以图安全逃离;二是男子在实施强奸犯罪的目的达到后,见女子还在昏迷不醒的状态中,便放心地穿好衣服准备逃离犯罪现场,女子见男子毫无防备正在穿衣,便趁男子不备,从地下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向男子头部砸去,立马跑离现场;三是女子当时对用石头砸了男子后,对男子是伤是死的情况并不知情,直到第二天男子的尸体才被别人发现并报警的;四是鉴于上述情况认为该女子首先是属于防卫过当(可能理由牵强些);其次是涉嫌过失杀人罪的罪名成立,应负法律的刑事责任,没有第三条选择的。

女人在被强奸的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会判对方谋杀罪死刑吗

女方在被强奸的过程中,(女人)突发疾病死亡,会判对方(强奸男子)谋杀罪(故意杀人罪)死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情况较轻的,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情节较轻的,人民法院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嫌疑人在强奸女人过程中,女人突发疾病身亡。男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首先,必需对女人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假若是女人自身疾病而导致死亡,仍然以“强奸罪”(加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大概率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鉴定”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强奸而导致女人死亡,女人并无严重疾病,人民法院大概率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女人被男子强奸过程中突发疾病时,犯罪嫌疑人并不停止犯罪或不积极救治(报告120急救中心),情节极其恶劣,人民法院亦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算正当防卫吗

如果说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肯定算正当防卫,还有一种说法叫无限正当防卫,是指: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先不要说丈夫了,即使是一个有正义感的陌生人,在遇见正在强奸妇女的强奸犯,而选择制止,在制止过程中导致误杀强奸犯,都是正当防卫,不过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线太过于微妙,也有可能造成防卫过当,而正当防卫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的,可是防卫过当就不一样,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是丈夫碰到妻子被强奸,毋庸置疑,但凡是个男人都是怒火中烧,肯定不能轻饶强奸犯,当然如果强奸犯求饶,不还手的情况下还将强奸犯杀死,有可能将面临刑事责任。

毕竟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过站在人性的角度来看,这是无法忍受的,将强奸犯打死估计是一个男人都会有的想法,可是也有人只是想想,并不敢真的将强奸犯杀死。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些事情能忍,可是有些事情是万万不能忍受的。

我有个堂兄,上个月跟姘头开房被对方老公杀了,凶手会被判死刑吗

从跟别人老婆勾搭上那一刻,就要做好被弄死的准备,自古奸情出人命,这是非常有道理的,色字当头一把刀,已经说明了问题,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有风险的,但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呢,所以说被杀死并不奇怪,因为你动了一个男人的最后底线的尊严。

当你动别人老婆的时候,你就已经一只脚踏入鬼门关,但是你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欲望,内心充满了侥幸的心态,直到最后的东窗事发,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回旋的余地,也许这个死者会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勾搭别人的老婆,为什么要破坏别人的家庭,但是天下并没有后悔药可以吃,选择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勾搭别人老婆虽然说是道德上的事情,因情杀人这是法律上的事情,所以杀人者虽然事出有因,但是犯罪了就是犯罪了,追究刑事责任是肯定的,当然在追究责任的情况下会考虑到事情的起因,死者自己承担有巨大的过错,是导致这次事情发生主要原因,所以在判定情节上会采纳进去,至于判多重,这个其实要看法官而不是我们。

如果我们的意见能作为判定的标准,那这个案件就好说多了,勾搭别人老婆这种事情是最让人瞧不起的,所以就算是死了也不会有人同情,至少少了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感情杀人这种事情,最终的结果有可能是无期,也有可能是死缓,直接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死者自己存在重大过错,这就是原因。

其实杀死对方的这种做法虽然可以泄愤,但是自己也会被搭进去,为这种人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为这种女人把自己搭进去也完全不值得,最解恨的做法其实并不是杀人,杀人是鲁莽的行为,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没收对方的武器,让这种人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对于这种给自己老公带绿帽的女人,休了以后让对方身败名裂。

看过俄罗斯有一个惩罚出轨偷情的新闻,一名女子发现自己的老公跟其他女人有染,她就偷偷的把自己老公经常使用的润滑剂换成胶水,在自己老公跟其他女人偷情使用的时候,由于是胶水导致两个偷情的人下体黏在一起分不开,最后打电话给消防员来解救,消防员来之后声明自己帮不了他们,让他们找医生,最后送到医院让医生解决,丢人丢到家了,这个惩罚的方式很有教育性。

妻子正在被强奸,丈夫不小心打死了强奸者,是否可以算正当防卫

妻子正在被强奸,丈夫一不小心打死了强奸者,算不算正当防卫?

首先,正当防卫只发生在受害者本人身上,第三者不算。所以,妻子正在被强奸,丈夫一不小心打死强奸者,真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只能算是见义勇为。

其次,“丈夫不小心打死强奸者”,是怎么个“不小心”呢?是强奸者正在强奸他老婆,他上去啪的一下将强奸者打死了,还是强奸者正在强奸他老婆,他上去打强奸者,两人发生扭打,丈夫不小心将他打死了?又或者是强奸者停止了强奸,拼命的逃跑,丈夫气不过,追上去将他打死了?如果是第一第二种情况,丈夫不需要负责任;如果是第三种情况,那丈夫就要负责任了。因为按照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定义,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都只能发生在“不法伤害正在发生时”,强奸者停止了强奸,正在逃跑,说明“不法伤害已经停止”,这时候受害者和她丈夫只能报警处理。当然,你追上去将他抓住,让警察来处理也是可以的,但在抓的过程中不能对他造成伤害,否则就是防卫过当。如果不小心将他打死了,还是要负责任的。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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