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无辜一方享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这里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就物质损害赔偿而言,不应根据错误的一方有过错
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就精神损害而言,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赔偿。但并非在所有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都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只有在下列四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一,是的。
重婚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要受到刑法的制裁。我国刑法对重婚罪有明确规定。那么什么时候
重婚发生时,无罪一方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错方的刑事责任。
二、与他人同居的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婚外配偶和异性不得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同居。
这是配偶和别人住在一起的时候。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配偶与异性偶尔、间歇性同居的情况。是的,这个
情况,无过错方是否可以索赔?笔者认为,只要这种行为给对方或家庭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可以要求赔偿
赔偿。
三.已实施。
《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持续、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所以要注意家庭暴力和虐待的区别。
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值得关注。如果配偶之间发生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毫无疑问,可以要求错误的一方这样做
赔偿。但是,如果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无辜一方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答案是
肯定的。
所以在分手,走上离婚的道路时,夫妻双方不仅可以关注问题,还可以
我们应该想:你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吗?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