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单位不给个人的解决方法是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行为、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一、
工伤认定下来单位不给个人怎么办
工伤认定下来单位不给个人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伤认定书有两份,单位和受伤者双方各执一份,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索取。如果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找法网提醒您,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三、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没有年龄限制,法律上规定,工伤鉴定是没有年龄限制的,但是年龄会影响到是否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即年龄会影响到劳动者所受的伤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劳动者是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则其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