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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什么区别(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什么问题)

admin1周前1040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什么区别,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什么问题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是:要约的撤销意味着要约已经生效,要约人需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表示撤销要约的意思。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需要在要约的意思到达相对人之前撤回要约,或者撤回的意思与要约的意思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遗嘱。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通过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方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的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四百七十七条:通过对话作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将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告知受要约人;

如果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它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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