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被******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admin3个月前25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共同财产如何执行?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么算?
  2.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么算?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问题吧!

婚前由一方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在一般情况下,应理解为一方在婚前首付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对于这种情况,司法实践当中是这么处置的: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那么按照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处理,如果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套房产宜应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后房贷中未归还的部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关注我,学习更多房产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今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解读。

最高法终于侧面回应了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存废问题,《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姻法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条规定是用来处理夫妻双方与第三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原因在于,中国目前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除单独约定外,夫妻婚后获取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形成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一般不可能知晓该债权债务是否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能基于婚后财产共有制推定属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抗辩第三人知晓举债并非夫妻共同意愿或抗辩该债权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由于举证的困难,另一方面在一些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中会存在夫妻一方恶意负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联合所谓的债权人来致使夫妻另一方承担莫须有的债务,以致于在很多审判案例中,夫妻其中一方成为了解释第24条的“受害者”。

如今最高院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共四条,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三、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

四、适用范围。

首先,第一方面的内容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规定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划重点);

其次,关于日常家庭生活支出所负担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的夫妻共同债务,明确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即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债务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所负担的债务;最后,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该解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同时对于风险的及早防范也做了重要提示。

然而,关于该司法解释似乎还有几点存在明显的争议

第一,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界定该债务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其数额应如何确定?

第二,按照该解释规定,此类没有判决给夫妻另一方的债权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具体怎么操作?

如果家庭财务的实际操控者在一方(财产在一方名下),若被执行一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如何解决?

第三,解释出台前,夫妻一方可能会成为虚假债务的受害方,那么解释出台后,夫妻双方联手“坑”债权人的“道德风险”甚至是法律风险的防范又如何规避?

这些都是要在实践当中具体去解决的疑问。

文河南广学律师事务所张贝贝律师

===========

温馨提示:

点击右上角,关注小律,和你一起解析法律热点,分享法律知识!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5be380ff1dfa2a41.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