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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知识产权管辖的规定)

admin6天前878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知识产权管辖的规定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侵权他国专利按谁的法律走
  2. 知识产权管辖的规定

侵权他国专利按谁的法律走

侵犯他国专利按他国的法律走。

专利权有效性单独诉讼由专利权授予国专属管辖,在各国间基本上没有争议。关于专利跨国侵权纠纷的管辖,目前尚无国际习惯法,亦无统一的国际公约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各国司法实践的态度也不一致。另外,专利侵权纠纷常常涉及以抗辩形式提出的专利权有效性...

知识产权管辖的规定

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1)一般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2)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4、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2、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4、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2、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3、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大多数知识产权侵权民事纠纷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也不是没有管辖权,具体要看在哪个城市。比如著作权侵权案件,可能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没有管辖权,必须要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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