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抚养标准。
一、离婚子女抚养标准。
1.夫妻离婚的,子女由一方抚养,不抚养的一方支付离婚子女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
1.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3.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4.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不一定按照上述比例支付。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标准外,还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
1 .经济条件允许的,维修费用可一次性支付;
2.没有一次性缴纳条件的,可按月或定期缴纳,也可按收入按季或按年缴纳。
四、离异子女抚养期限:
1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岁;
2.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支付子女抚养费。
婚姻家庭专业
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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