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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纠纷找什么部门调解(工伤鉴定后是仲裁好还是调解好?)

admin1周前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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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工伤鉴定后是仲裁好还是调解好?
  2. 工伤赔偿款有异议但领了钱还可以申诉吗
  3. 工伤赔偿劳务派遣和单位有争议可以直接要求走仲裁吗
  4. 工伤该怎么找老板赔偿
  5. 劳动局处理工伤案件,一拖在拖.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6. 对方和解进行赔偿,我还可以申请工伤么
  7. 为什么工伤以后单位让我去找仲裁才能赔偿?工伤以后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后是仲裁好还是调解好?

个人认为调解好,既然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都下来了,说明已经有了明确的工伤赔偿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借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介入协商。

调解可以有利于受伤职工尽快拿到赔偿款,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有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都可以去法院上诉,诉讼程序相对较长。

工伤赔偿款有异议但领了钱还可以申诉吗

1.如果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款项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如经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款项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赔偿劳务派遣和单位有争议可以直接要求走仲裁吗

工伤劳务关系,签署的劳务关系,不可以走仲裁,可以去法院直接起诉!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

签署劳务合同,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不能走仲裁的方式完成仲裁!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委托单位是劳务关系,工伤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和委托单位无关,可以一起委托单位有连带责任!

工伤该怎么找老板赔偿

先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此外,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项目。

员工工伤索取赔偿可分四步进行。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事故应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应如何赔偿:工伤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发生工伤事故后怎么申请工伤赔偿?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现在工地上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事故死亡的赔偿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动局处理工伤案件,一拖在拖.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劳动局处理工伤案件,一拖在拖,超过期限没有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对方和解进行赔偿,我还可以申请工伤么

可以的,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有问题,和对方侵权赔偿给你的款项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其中涉及医疗费等一次性发生的费用部分,如果侵权人已经赔偿了,工伤保险部门肯定不能再给您报销一遍是吧,其他的待遇比如将来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还是会有的,另外您现在应该问问单位给您上了工伤保险没有

为什么工伤以后单位让我去找仲裁才能赔偿?工伤以后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发生了工伤,好多单位不愿负一点责任,可见这心也太黑了,主要原因有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一切赔偿均由单位负责,给员工缴过社保的,单位也怕承担工伤少部分赔偿责任,现实中工伤赔偿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可能一个工伤案子官司打完至少一两年,那么员工发生了工伤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我简单说一下,

员工发生了工伤,单位必须要及时就近治疗,并且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怕承担相应责任,不申请工伤认定,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是和单位协商赔偿问题,也不是什么去劳动仲裁,而是员工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主动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申请工伤认定需要重要一条件是劳动关系,如单位否认和你有劳动关系,或者工伤员工不能证明劳动关系,那么社保部门会告诉你先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需要工伤员工自己提供,持工资卡,工资条及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据不足,有可能仲裁会裁决出对员工不利的结果,也有可能单位不服此裁决,他们或者工伤员工都要诉讼于当地法院,如果走完一裁两审法律程序,真的需要一两年时间,用人单位好玩这样的拖延战术,俗称拖死你。

如果工伤员工能够证明其劳动关系,应在受伤一年内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真申请,如单位否认,单位要提供不是工伤的证据,社保部门认定工伤后,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鉴定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员工,会根据等级给予工伤赔偿,社保会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如鉴定有伤残等级,社保还会支付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或工伤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保部门支付伤残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员工医疗期内的工资由单位支付,支付标准是原工资和福利不变,工伤赔偿标准由各地区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工伤员工合法权益,但法再好需要实施好,本人认为员工一旦发生了工伤,劳动部门应建立一个绿色通道,先看伤,钱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由劳动部门向单位追讨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或罚金,工会,劳动部门替工伤员工打官司,我就不信那个单位敢和政府对着干,绝不是让陷入困境或绝境的工伤员工和强势单位打一场不对等的工伤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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