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止诉讼的问题,以及和过了行政诉讼时效,能维权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行政诉讼过了起诉期限,但行政行为确实违法,如何救济
- 过了行政诉讼时效,能维权吗
- 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多少日
- 什么叫诉讼阻却和执行阻却
- 民事经济纠纷是否有起诉期限
- 一审已超过诉讼时效胜诉二审还能胜诉吗
- 交通事故中车主全责,过了诉讼时效后保险公司拒赔,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行政诉讼过了起诉期限,但行政行为确实违法,如何救济
首先需要明确地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在行政机关没有告知诉权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年。在这一期限过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也就是无法启动司法程序。
那么对于确实违法的行政行为,过了起诉期限就无计可施了吗?在这里告诉大家,大部分情况下,是这样的。但也有一些情况,在某种诉讼过了起诉期限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即使行政行为已经做出了,但是当事人有理由证明他不知道行政行为已经做出的,不计算起诉期限,在这一点上,大家可以想办法争取时间。
另外,可以转变思路,改变维权路径。比如在征收过程中遭遇强制拆除的情况,如果起诉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的起诉期限过了,就无法针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但是却可以通过征收补偿程序挽回自己的损失,因为尽管房屋已经被强制拆除了,但是征收方的补偿义务仍需要履行。这个时候就可以先申请补偿,再提起相应的诉讼。
如果您也遇到了起诉期限已经超期的情况,可以私信我咨询解决方式。
过了行政诉讼时效,能维权吗
首先要区分两个概念: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行政诉讼中适用起诉期限,而非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民法上的概念,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则人民法院不再保护。由此可见,民法上的诉讼时效不是权利消灭的原因,它只给予义务人一个抗辩权,即使超过诉讼时效,不必然丧失维权的机会。
但在行政诉讼中,通常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而是适用起诉期限。
起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不服某项行政行为时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行使行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在性质上属于程序法上的法定期间,不能中断或者中止,特殊情况下才可申请延长或扣除被耽误的时间。设置起诉期限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在于维护行政行为的效力,以确保行政法律关系的尽早安定。
超期对维权的影响:在行政诉讼中,是否遵守起诉期限属于起诉条件的一种,对于起诉条件的审查,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不用等待当事人的申请,也不用基于当事人的抗辩。对于“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如果在立案阶段发现,人民法院可不予立案受理;如果在诉讼中发现,人民法院可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因此,如果确实超过了起诉期限,再提起诉讼进行维权是具有较大风险的,很有可能无法立案或者被驳回起诉。但起诉期限的起算要求“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而很多行政行为在作出时,往往没有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具体内容,也没有告知其救济权利,此种情况下,可以在通过调查等程序明确行政行为后开始起算起诉期限,争取一定的维权时间,但同样具有较大风险。
最后要提示大家,法律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但无法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遇到侵害需要及时维权,以防超过法定期限后维权困难。
点击头像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头条号,获取更多征地拆迁相关知识,如需咨询,点击头条号首页,首页底部可以咨询。
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多少日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完整的规定应该为: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当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期限将要终止前,如果要继续实施这一行政许可行为的,必须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内,再次向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如果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什么叫诉讼阻却和执行阻却
诉讼时效的阻却,指在诉讼时效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或从事特定行为,使诉讼时效的削减停止或重新起算,分为中止和中断两种情况。
其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由于不受权利人意志控制的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的发生,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削减;而时效中断是基于权利人行使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从而中断时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通过权利人的积极行为可以促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具体来说,投资者可通过积极的行使权利,例如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等行为延缓时效的届满。执行阻却: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情况的发生,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这种状态称为执行阻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阻却有:执行异议、执行和解、执行担保等。民事经济纠纷是否有起诉期限
民事经济纠纷是否有起诉期限?
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1、起诉是否有期限。
这个问题牵扯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了三年再起诉,法院仍会受理,但是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法院有可能驳回起诉,或者判原告败诉。当然了,一种特殊情况是,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被告不到庭应诉,这种情况法院照例会缺席判,并且如果证据没问题,很可能胜诉。
至于借款的诉讼时效,假定原来借条注明是2020年2月1日还款,那么从这个日期次日起计算三年为诉讼时效期间。当然了,如果债主一直在索要这笔借款,并且每次索要间隔时间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一直向后延迟,到满二十年为止。
就是说,不断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延长诉讼时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
有一点需要强调,即便是过了诉讼时效,被告不吱声,法官也不会吱声,如果被告不吱声或干脆不到庭,法官却以诉讼时效为由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是错误的。
2、到那个法院起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与借款有关的诉讼,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样的话,在当地基层法院起诉,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证据问题
关于借款的证据,如果数额较小(例如几千元),提供借条即可证明;如果款项较大(例如几万或十几万、几十万),除了借条,还应当提供款项支付到位的证据,例如打款凭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只要能证明这笔款付给对方了就可以。
一审已超过诉讼时效胜诉二审还能胜诉吗
一审已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在诉讼时被告方已经提出时效性问题,那么法院就会驳回原告的起诉,从而导致败诉,如果你不服再提起二审诉讼时,二审法院还会进行审查,如果还是立即通过诉讼时效,那会驳回你的上诉维持原判,所以说一审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审判你败诉,其实你不服再提起上诉还会是败诉的。
交通事故中车主全责,过了诉讼时效后保险公司拒赔,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民事经济纠纷是否有起诉期限?
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1、起诉是否有期限。
这个问题牵扯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了三年再起诉,法院仍会受理,但是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法院有可能驳回起诉,或者判原告败诉。当然了,一种特殊情况是,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被告不到庭应诉,这种情况法院照例会缺席判,并且如果证据没问题,很可能胜诉。
至于借款的诉讼时效,假定原来借条注明是2020年2月1日还款,那么从这个日期次日起计算三年为诉讼时效期间。当然了,如果债主一直在索要这笔借款,并且每次索要间隔时间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一直向后延迟,到满二十年为止。
就是说,不断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延长诉讼时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
有一点需要强调,即便是过了诉讼时效,被告不吱声,法官也不会吱声,如果被告不吱声或干脆不到庭,法官却以诉讼时效为由做出不利于原告的判决,是错误的。
2、到那个法院起诉。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与借款有关的诉讼,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都有管辖权,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样的话,在当地基层法院起诉,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证据问题
关于借款的证据,如果数额较小(例如几千元),提供借条即可证明;如果款项较大(例如几万或十几万、几十万),除了借条,还应当提供款项支付到位的证据,例如打款凭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只要能证明这笔款付给对方了就可以。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止诉讼和过了行政诉讼时效,能维权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