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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不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

admin1周前932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以及不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不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
  2. 什么情况下才算是正当防卫?
  3. 哪些案例属于正当防卫?怎么看待正当防卫?
  4. 什么样的行为算正当防卫,什么样的行为又算防卫过当,很多时候人逼急了真的不会顾那么多?
  5. 法律为什么不鼓励正当防卫
  6. 怎样才算是正当防卫?如果正当防卫的标准很小的话,我们是否还有正当防卫的权力?
  7. 2021年民法典正当防卫内容

不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

即该行为未能满足或全部满足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行为必须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上都满足刑法规定的要件,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分两种:

(1)行为合法的正当防卫、意外事件、紧急避险、执行任务等;

(2)行为违法,但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

什么情况下才算是正当防卫?

#情感情感#

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和刑法规定: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是公民实现自卫和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武器。在立法上,我国对正当防卫的限制性条件逐步放宽,以期指导、鼓励公民正确运用防卫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刑法》对构成特殊正当防卫的要件有:

防卫目的:制止不法侵害,该不法侵害特指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此来看,该不法侵害只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限度:没有必要限度;

防卫结果: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具体的正当防卫也要结合案件的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证据证明确实是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避免防卫过当。

哪些案例属于正当防卫?怎么看待正当防卫?

首先,我作为一个法律硕士,通过了司法考试A证,感觉还是可以很好的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应该知道正当防卫的真正含义。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次,为了你更好的理解,我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给你分析一下:

正当防卫构成条件大体可以分为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在这里给你简单的说明,不具体展开,如果你有其他不懂可以接着问我。第一,防卫起因。也就是有真实的不法侵害存在,并且不法侵害具有显明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侵害具有紧迫性。不防卫就可能造成危害;第二,防卫对象的存在。顾名思义也就是不法侵害正在对你本身或者他人,或者国家重大利益造成伤害;第三,防卫意图的存在。也就是你对于正在正行的不法侵害的认识,既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的存在,而且你具有着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决意;第四、防卫时间,这个比较简单,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这一点在最近几年一直较有争议的山东辱母于欢案就是在这一点上颇有认定上的意义,最后省高院最终认定属于这一点,你可以查一下网上的文书,有介绍,不在赘述;第五,防卫限度的问题。也就是防卫需要符合不法侵害的合理限度内,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咱们自己也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当然还有特殊防卫的五个行为没有限度的问题,后面给你简单介绍。

特殊正当防卫规定在刑法第20条第3款,即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之前昆明火车站暴恐分子对人进行随意砍杀的,这是如果你因为拯救他人姓名而不幸造成侵害人死亡重伤的,不负责任,还有前段时间的昆山的龙哥被反杀案,也是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

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不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益。如果有用,请给点个赞,谢谢。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

什么样的行为算正当防卫,什么样的行为又算防卫过当,很多时候人逼急了真的不会顾那么多?

谢邀!这位网友好!你所问是专业问题,我认证的领域是三农,所问在问前看看是否问对了对象。其二,建议你去看看《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些书中,有专门的解说。如:正当,失当,过当以及犯罪构成,主,客观原因,主体,客体等等。抱歉。

法律为什么不鼓励正当防卫

因为容易防卫过当。法律是鼓励正当防卫,但是我国法院认定正当防卫的门槛过高,解释如下:中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见于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不好。

怎样才算是正当防卫?如果正当防卫的标准很小的话,我们是否还有正当防卫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要有四个条件:第一是不法侵害行为确实存在,第二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第三是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第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从这个刑法的第二十条规定我们也能知道,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制,法律是提倡公民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哪怕是造成不法侵害人员的伤亡,也是属于正当防卫。

就例如前段时间发生的昆山反杀案中,刘某率先挑起事端并且发审冲突,其后于海民被刘某持有管辖刀具追砍,在人身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于海明抢到刀具进行反击从而造成刘某死亡,这样的案例就属于正当防卫的性质。

第一,不法侵害确实存在,刘某手持刀具追砍于海明。第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第三,于海明防卫的对象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刘某,第四,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前提下为了为了避免对方再次侵害而做出的反击,其后在侵害行为停止后没有继续反击。

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例如别人只是打了你两拳,生命安全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威胁,这时候你把别人杀死了,那这不算正当防卫。但是我国目前对于正当防卫的界限判断还是比较模糊的,所以我们在日常遇到一些垃圾人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事保持理智,尽量说好话避让,实在不行可以一边打电话报警,然后慢慢和不法分子周旋,除非特殊情况下,不要和对方发生肢体冲突,都则很有可能被定性为互殴。

2021年民法典正当防卫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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