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离职前12月工资怎么算的(离职期间的1个月工资如何算)

admin1周前1036

大家好,关于离职前12月工资怎么算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职期间的1个月工资如何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离职时,工资要在几天内支付?该怎样支付?跟工小猫一起了解一下吧

小李一直在杭州工作,今年3月26号从当地的一家公司离职了,之后要求公司给结算工资。然而他被公司告知员工工资是每个月15号发放,他的工资也需要到4月15号才能发放。

可是小李在网上查阅资料发现,有规定说员工离职时工资需要立刻给予支付,也有要求三天内支付的情况。对于自己工资的合法支付时间,他表示很困惑。

那么,公司的做法合不合理?究竟哪种说法才是正确的呢?

关于小李公司的做法,我们先来看看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离职员工的工资应该在几天内发放。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有如下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实务操作中,部分公司除了拖延支付,甚至还会有以公司产品抵消工资的情况,那么看看关于这点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所以综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当天,以货币形式,一次性付清其工资。

如果离职单位所在地,没有具体的关于工资支付的办法,则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执行;但是如果各省市有具体的自己的规定的话,则依照当地规定执行。

回到本案例中来,小李离职的公司位于杭州,则该公司应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下面有介绍),在和小李合同终止的5日内一次性结清小李的工资。

所以小李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小李可以通过仲裁等方法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关于工资支付,全国不同省市可能有不同的地方法律规定,进而使得各地薪资发放日期也不尽相同。

工小猫把全国部分省市关于离职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整理给大家,找找看你的所在地是怎样规定的吧:

【2004年1月22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016年8月1日起执行】第七条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支付办法:一次性付清,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2016年9月29日修订】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支付办法: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支付办法:一个月支付周期的3日内支付,其他的按照约定支付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时一次性付清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支付办法: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21日修正】第十五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虽然各地薪资发放日期不同,但是在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都不得拖欠员工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2023年离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哪年算

1、一、一次性离职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2、一次性离职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6、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7、(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8、(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9、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离职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对于相关费用的支付是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如果涉及到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

三、辞职后到新单位工龄怎么算

您好,在辞职后到新单位工龄的计算方法因国家、地区和公司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适用于不同情况:

1.从辞职日开始计算:有些公司将新员工的工龄从入职日期开始计算,因此辞职后到新单位工龄将从辞职日开始计算。

2.从新单位入职日开始计算:其他公司可能会将工龄计算从新单位的入职日期开始,这意味着在辞职后到新单位的工作经验不会被计入工龄。

3.工作经验折算:一些公司可能会根据候选人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进行工龄折算,将部分或全部工作经验计入新单位的工龄。

无论哪种情况,具体的工龄计算方式应该由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政策决定。因此,在辞职后到新单位工龄的计算上,最好向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以获得准确的答案。

OK,关于离职前12月工资怎么算的和离职期间的1个月工资如何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62822f7dca491725.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