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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2021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规定)

admin1周前64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这个问题,2021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1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 工伤社保中心待遇申请没有医疗发票原件复印件可以吗
  3. 2021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规定
  4. 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2021
  5. 骨折的工伤赔偿详细标准是怎样的
  6. 2021年哪些省工伤津贴上调
  7. 民法典2021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2021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单位职工上年度的工资总额,但是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跟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工伤鉴定结果和国家工伤赔偿标准决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工伤鉴定结果对应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就是工伤保险赔偿金。

??另外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行业的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准费率在0.2%至1.9%的范围内浮动。

??工伤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差别和风险程度,确定为五个:即0.5%;0.8%;1%;1.5%;2%。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

??1、对金融产业、商贸零售、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各种服务行业等实行0.5%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2、对电信邮政、新闻出版科技交流推广、交通行业实行0.8%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3、对房地产娱乐业、公共设施管理、农林畜牧渔业、纺织服装制造业实行1%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4、对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业、纺织皮革皮毛制品业、木材家具加工制造业、医药造纸印刷化学纤维塑料橡胶金属制品业、建筑运输物流装卸机械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供应业实行1.5%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5、对石油炼焦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冶炼采选业、水泥制造煤炭开采其他采矿业等实行的是2%的工伤保险征收费率。

??在当今的经济市场上,由于各行各业的发展情况不一致,因此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方面也存在区别,这样既可以统一收取又可以根据现实情况作出具体的划分,是比较符合现实的经济发展情况的,因此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缴纳工伤保险对劳动者来说是很好的保障措施。

工伤社保中心待遇申请没有医疗发票原件复印件可以吗

在工伤待遇审核中,社保中心需要收原件资料只有发票和住院清单,其他的使用复印件即可。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

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1年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规定

六到十级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期间生活津贴等。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情况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医疗补助金均由社保基金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所有费用。

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2021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骨折的工伤赔偿详细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很高兴给能为您解答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按照伤残等级、工资数额进行工伤赔偿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伤残等级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9.2九级条款系列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10.十级条款系列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因此,你的伤情可能评定为工伤十级或者九级伤残。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九级伤残是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缴费工资,不是你的实发工资,经常会出现单位不安实发工资缴费的现象。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授权各省政府规定,不是很一致。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般按照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有的地方规定不包括加班费。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不安排护理人员的,支付护理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标准补贴。

(六)医疗费。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其他费用。由于你的伤情不是很严重,所以工伤复发费,辅助器具费等可能是没有的。

三、费用的支付。

以上费用,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我们国家设有工伤待遇预先支付制度,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中心再向用人单位追偿。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1年哪些省工伤津贴上调

2021年四个省份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一)陕西

1.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118元、111元、104元,增加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371.75元的,增加到3371.75元。五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7元,六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83元,增加后,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17.5元的,增加到2717.5元。

2.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调整增加56元。

3.其它方面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45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20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天津

1.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

一级3874元、二级3706元、三级3537元、四级3369元;

2.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也设定了最低下限,即配偶1631元、其他供养亲属1222元。

(三)广东省

1.调整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

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加发445元,420元,395元,370元。根据以上定额调整后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3776元/月的,按照3776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2.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90元。如果属于工亡职工配偶或者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则每人每月加发250元;属于工亡职工配偶且是孤寡老人的,则每人每月加发310元。

(四)青海

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24元;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

民法典2021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工伤伤残的程度确定,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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