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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包括哪些内容(工程保证金赔偿规定与标准)

admin2个月前744

很多朋友对于工程索赔包括哪些内容和工程保证金赔偿规定与标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工程保证金赔偿规定与标准
  2. 工期索赔指的是什么意思
  3. 在建工程赔偿款开何种税票,税率是多少
  4. 工程一切险包括职工工伤伤残赔付吗
  5. 工程造价中,索赔三要素
  6. 施工造成房屋损坏如何赔偿
  7. 索赔是什么意思

工程保证金赔偿规定与标准

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5%-25%,国内一般是交10%。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期索赔指的是什么意思

是相对不同主体来说的承包商一般都是工期索赔,而业主则是费用索赔。两者都是合同在进行的一种附加条件。费用索赔是承包单位在由于外界干扰事件的影响使自身工程成本增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规定提出的要求补偿损失的要求。工期索赔是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

一、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

一、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在建工程赔偿款开何种税票,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在建工程赔偿款属于工程的价外费用,应当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营业税税率3%。

工程一切险包括职工工伤伤残赔付吗

不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

工程造价中,索赔三要素

1工程索赔的内涵

1。1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的定义如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的要求,这种行为就叫做工程索赔,索赔是双方向的,一般的,我们把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行为称为施工索赔。

工程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以合同做为索赔的根本依据,同时结合法律法规,是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正当管理业务,也是双方互相交流合作的一种方式。做好工程索赔工作有利于培养和完善建设市场及合同双方素质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1。2工程索赔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索赔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①按照事件的影响及干扰程度来分,工程索赔可分为物价上涨索赔、工期拖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货币贬值索赔、不可预见的外界阻碍及条件索赔、支付工程款延迟索赔、工程中止索赔等。

②按照合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合营合同索赔等。③按照索赔的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④按照索赔的依据来分,可以分为合同索赔、非合同索赔以及道义索赔。⑤按照索赔的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工程索赔及商务索赔。

⑥按照索赔的处理方式来分,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及总索赔。

1。3索赔的依据工程索赔必须要有一定的依据,在进行索赔要求之前,必须要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的各个细节方面,尽可能的考虑到工程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在制定合同以及施工方案时能够明确体现,认真研究已签合同,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职责、赔偿条件及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工作,尽可能多的收集充分的索赔依据。

2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

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3工程索赔遵循的原则

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3。

1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3。2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3及时收集索赔资料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4工程索赔的步骤

4。1填写索赔意向书填写并提交索赔意向书是工程索赔的第一步,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抄送多份,分送相关单位,索赔意向书中所涉及到的索赔项目的种类及起止日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4。

1。1因图纸延期而造成的索赔根据有关法规,承包商在中标之后二十八天以内,有权免费得到业主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如果承包商未按时收到图纸,则可依照合同及相关法规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日期的起始日就以第二十九天为准,终止日以收到图纸的日期为准,一般对图纸延期的索赔为工期索赔。

4。1。2因工程变动而导致的索赔工程项目在确定以后,往往会因为各方面的因素而进行变更,项目数量增加或尺寸变化等等,此时即可提出索赔要求,起始日以接到变更指令为准,终止日以变更完成日为准。

4。1。3工程外界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单位事先未做好安排,导致工程的一些外界环境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使用权等等。

这类索赔的起始日可按施工被影响的第一日为准,终止日以环境影响消失日为准。

4。2索赔同期记录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的损失,额外的工程花销及所使用的机械、人员等,每天都要保证这些内容的详细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对于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工程损失,除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4。3详细情况报告索赔意向书递交之后,每隔一定时间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最新报告,内容应包含索赔事件当前的损失费用及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并将相关索赔资料及证明抄送有关单位。

4。4最终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被合理解决以后,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业主及相关单位提交一份最终形式的索赔报告,并包含以下资料:①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②索赔申请表,包含索赔项目名称,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形式及索赔的起止日期。

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说明,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证明资料,所有索赔事件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计算资料以及图片等都应包含在内。

5结语

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管理当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不仅需要相关人员充分的理解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以及合同协议,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索赔理念及能力,要善于依据合同,重视索赔证据,讲究索赔技巧,踏踏实实的做好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尽管很多施工企业当前的索赔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误区,但是,随着索赔工作重要性的不断突出,我国的工程索赔管理水平也将不断的提高。

施工造成房屋损坏如何赔偿

工程施工,导致房屋损坏,可以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赔偿的具体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第二十五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扩展资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起诉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索赔是什么意思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它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工程索赔包括哪些内容和工程保证金赔偿规定与标准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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