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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在对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七条原则)

admin6天前1038

国家拆迁补偿标准2022新八条

2022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一、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4、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二、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1、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现在国家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是1比1.5吗?

不是的,标准应控制在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15%以内。

以广州市为例,依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可实行奖励和补助制度。奖励包括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征收住宅房屋的,应当实行同一征收项目统一标准的征收奖励。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征收住宅房屋可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应控制在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15%以内。市、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征收项目补偿方案时,可自行制定非住宅房屋的奖励措施。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签约情况、房屋补偿单价、补偿方式、奖励情况等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扩展资料:

国家拆迁补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2、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3、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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