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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怎么限制对方再婚年龄(离婚协议书怎么限制对方再婚时间)

admin1周前900

[案例]

田某(女)与李某因意见不合于2007年12月22日约定离婚,已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规定:“1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男女双方约定离婚后不离家,女方再婚前家庭财产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女方再婚后,家庭财产自愿归男方所有……5。离婚后,男女双方都可以再婚。女方再婚的,必须迁出,孩子李-Jia(一岁)也由女方抚养,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 "离婚后,田某认为以再婚为条件剥夺夫妻在分割的共同财产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无效条款,要求重新确立在分割的共同财产,解决女儿的抚养问题。在双方多次谈判失败后,田某向法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法院判决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的第二项、第五项无效,其他协议有效。分割;平均共同财产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负担抚养费的一半。

[分析]

以财产条件限制妇女再婚的协议有效吗?第《婚姻法》号法律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法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第3条规定,禁止安排、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103010号法律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5)违反法法律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受法法律的约束。”003010第75条规定:“有条件的法民法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津,法的规定或不可能发生,应视为无效。”根据上述法法律,结婚和离婚是中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本案离婚协议中,女方是否再婚,限制和约束了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对女方再婚附加苛刻的财产条件,是对女方婚姻自由的限制,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其他行为”。因此,该附条件民事法法行为无效,因为其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003010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离婚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根据《婚姻法》第1条:“两岁以下儿童一般随母亲生活……”因此,法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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