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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车祸九级伤残一般赔20万)

admin3个月前653

大家好,关于车祸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车祸九级伤残一般赔20万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直接去医院还是交警队打申请还是去哪里

1、从事故到病情稳定满3个月(伤残事故脑部重伤需要满6个月且病情稳定方能签定)。

2、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3、一般受害人在第一次治疗出院后就可以确定为病情稳定,然后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伤残鉴定,不需等到第二次手术(比如取钢板)之后就能进行伤残鉴定了。鉴定时注意携带门诊(急诊)病例、住院病历及各种片子。

4、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后,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二、做伤残鉴定如何备案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

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获得批准后,持鉴定委托书申请人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片子等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2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

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宁波车祸(交通事故)伤残如何鉴定,去哪鉴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正确的做法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在宁波,目前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有: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宁波天童司法鉴定所和康宁医院下属鉴定所(精神病鉴定)。

四、义务兵伤残鉴定方法

1、依据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的《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是:一是申报,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2、二是初审,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

3、三是公示,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

4、四是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

5、五是鉴定,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病退和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实施;

6、六是审批,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五、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提前和交警队说没吗

1、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2、(二)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三)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5、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6、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六、交通事故评伤残必须要取了钢板才能鉴定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不取内固定钢板即进行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一、如果内固定不需取出的,则在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

3、二、如果仍然需要取钢板的,则应在取出钢板后再做鉴定,否则在鉴定伤残后,取钢板的费用需要伤者自己承担。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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