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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该如何解决)

admin1周前759

夫妻会因为感情破裂或者重大矛盾而离婚。一般如果他们有了孩子,就要确定由谁来抚养孩子,然后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很多时候,对方不会给孩子抚养费。那么如果离婚的人不付赡养费呢?下面123律师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的人不给赡养费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第一,如果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应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离婚诉讼,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离婚后对方不提供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孩子判给谁?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方生活在一起如果母方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他们可以和父方:生活在一起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子女不适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但无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与他们一起生活;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方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儿童将在父方,生活,这不会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则可以给予许可。

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父方和母方都要求他们与他们一起生活。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受偿:

(一)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长期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但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与其同住,有利于其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宜与其子女同住的。

4.父方和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视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5.如果父母双方对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与父亲或母亲有争议,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6.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轮流抚养子女,准予许可是可行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需要给予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父母同意他们两岁以下的孩子将生活在父方,这不会对他们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您想了解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123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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