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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醉驾是否是加重情形(醉驾有一个从重情节增加几天)

admin2个月前75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高速上醉驾是否是加重情形的一些知识点,和醉驾有一个从重情节增加几天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速醉驾可以免诉吗

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高速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通常不会免于起诉。醉驾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对他人构成威胁。法律对醉驾持有零容忍的态度,会对违法者进行起诉并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高速醉驾一般不会免于起诉。为了保障公共安全,我们应该遵守交通法规,绝不酒后驾车。

二、高速公路超速罚款及扣分标准是什么

一、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二、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山东省):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拓展资料:处罚新规:从2013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款新规定,即第3款,开校车或客车的,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不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

目前《刑法修正案(十)》已经实施。超速危害巨大,超速车辆方向盘发飘、行驶习惯加强、车距判断失误、驾驶视觉误差、隐藏安全问题、制动距离延长、造成心理紧张、加剧驾驶疲劳、操作稳定性差、司机视力下降。

超速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超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高速公路醉驾189可以判缓刑吗

1、因为酒驾前科等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2毫克/100毫升。

2、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3、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4、《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新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上醉驾是否是加重情形和醉驾有一个从重情节增加几天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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