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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两种犯罪,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一种是集资诈骗罪。由于非法集资的手段、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所以区分起来比较困难。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股票技术分析是一个伪命题吗
每次看到这样的问题,感觉有些人连技术分析是啥,都技术分析包括啥都没弄清楚,张口就说技术分析没用,技术分析是伪命题,那我问你是怎么看股票的?
1、股票每日的涨跌幅度用的K线是不是属于技术分析?
股票每日的涨跌幅度都是用K线表示出来的,这个属不属于技术方面的东西?从单日K线延伸出来的红三兵等K线组合形态都是技术分析常用的。
2、均线属不属于技术分析?
5日线、10日线、30日线、120日线、250日线,这些都代表着一段时期股民建仓成本线,这个属不属于技术分析,比如跌破5日线支撑,短线看空,这个不归于技术吗?
3、做股票你只看量价?
这个你自己脑补就知道了,买进来只看量价,难道你的走势图是裸图吗?K线,均线都没有?真的没见过这种高手。
技术分析自股票开始就一直存在,目前还没一种分析方法可以取代,好多人说前期的金融行情就是成交量推动的,技术分析没用,你难道不知道好多技术分析早就看出了分化,高位钝化,量升价不涨,这些难道不是技术分析?任何理论和方法都有优缺点,股市本身又是一个综合因素的作用体。一般投资者在一无资金,二无信息的优势下,你不靠技术,真不知道你做股票用啥了。
退市的股票,以后怎么处理的
退市的股票基本都去三板市场了,股票代码通常是4开头,三板股票只有在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才可以进行交易。如果你有退市股票,想卖掉,那就得拿身份证去券商柜台办理确权手续,不然你账户上没有该股票,卖不出去。
确权之后只能卖掉股票,不可以再买,也不可以买其他三板股票。要想交易三板股票,开通三板账户权限,个人投资者得有500万资产。前不久管理层公布新三板投资者的门槛大幅降低,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的资产门槛将分别降至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对于普通散户来说,也有难度。
三板股票也有涅槃成功的,回到了主板,但比例很小,凤毛麟角。多数还是国企回主板,私企更少了。新三板的创新层和精选层,不是退市股票,是在新三板挂盘的未上市股票。他们相对来说,去主板上市概率大。例如扬杰科技。
随着注册制铺开,上市资源没有以前稀缺,三板退市股票壳资源作用几乎没有了,所以退市股票重回主板,只能靠自身发展,难度很大,注意风险。
上市公司董事长做假账,退市后,会被判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股票分成属于诈骗吗
个人股票分成,如果没有其他欺诈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并且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扩展资料:
诈骗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股票分成犯法吗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着股票分成的名义,吸引他人投资的,会被工商局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诈骗罪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股票投资的不可预见性,公司或个人以股票分成的名义吸引他人投资的,将可能涉嫌诈骗罪。依照我国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公司或个人以股票分成的名义,作出虚假陈述,吸引投资者投资的行为,实质上可能会涉嫌诈骗,因此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股票分成会被追究怎么样的法律责
1、是从证券法来说,如果该职业股民是操盘手或者知道内幕者,就涉嫌违规操作。如果坐庄欺诈,罪情更加严重。
2、但如果是职业股民不是的,那就与证券法无关了3、接着职业股民来说,从法律基本原则来看,这个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不存在强制,欺骗,商业泄密。但就算存在问题,即使查起来由于没有签订合法书面约定,并没有法律效应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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