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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多少天(生育假期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admin4个月前55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晚育假多少天的问题,以及和生育假期天数是怎样计算的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生育假期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2. 生育津贴领取天数是多少
  3. 产假有多少天国家规定
  4. 产假是否连续计算
  5. 产假50天的规定

生育假期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生育假期天数计算:(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难产假期包括两种情况:1、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2、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注:(最长产假170天,女士晚婚晚育23周岁,且不要求男士也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生了双胞胎就享受不了独生子女的35天假期,只能享受15天假期)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算(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101×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101×50%。注:以广州为例,4101元是指2009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年的数据还没统计出来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注:一次性补贴,也是国家鼓励女士选择低级医院分娩的一项措施。

生育津贴领取天数是多少

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金是拿好报销材料到社保办生育基金处申请,不需要经过单位,可以自己办理,生育补助是一次发到个人社保卡,生育津贴是按照产假天数按月发放,比如正常产假98天,如果难产加15天,晚育加60天(地方政策有差异),基本有5个月的产假,就发5个月的生育津贴。离职后不影响发放。

产假有多少天国家规定

一、国家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是否连续计算

一、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计算:休假一般是连续计算的,包括法定假日。

二、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晚育假多少天(生育假期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产假50天的规定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关于晚育假多少天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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