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在租房或私人售房时,会通过房屋中介寻找房屋或者买家,但并不所有的房产中介都是值得信赖的,房屋中介的欺诈事件时有发生。那么房屋中介欺诈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中介欺诈怎么处理
(一)如果没有造成损失或者对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可以选择不追究责任。
(二)如果已经造成损失或者以后可能会有影响,已经造成损失且有证据证明的,可以报案,让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来处理,如果暂未造成损失但以后会有损失或影响的,可以以民事纠纷起诉或请专业律师介入。
二、房产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一般而言,房产中介的骗术不外乎三类。
(一)一类是利用购(租)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一房多卖(租),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事实上,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确定买卖的只有定金,一旦买卖未成交,损失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两倍定金作为赔偿,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二)另一类是利用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例如在房产买卖中,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中介应当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房源信息、销售价格并表明收取佣金,即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但现实中,中介往往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购房者和售房者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
(三)更严重的是,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据了解,目前中介公司参与房产交易时,一般都是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等到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目前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购房款在中介公司账户上的停留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或更久。由于铺面多、业务量大,加上缺乏监管,一些不法房地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追求短期利润。
三、民法典房屋中介可以代卖方收定金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定金一般是由卖方收取的,但如果卖方与房屋中介有约定的,可以由房屋中介代为收取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中介欺诈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诉讼,房产中介欺诈的,造成实际损失的,构成犯罪的,可以报警,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前民事损失,请求其赔偿损失,同时,不管房产中介的欺诈有没有造成损失,当事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