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建筑抵押的条件包括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和以建筑物抵押两种,前者该土地上的建筑物需要一并进行抵押,后者则需要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办理了预售的建筑是可以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的。
一、
如何满足建筑抵押的条件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
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吗
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
房地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消灭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