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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合作协议(合同鸭养殖是骗局吗有哪些建议)

admin1周前844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合伙开店合作协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合伙开店合作协议以及合同鸭养殖是骗局吗有哪些建议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放弃月薪1万的工作,选择跟朋友合伙开公司,你觉得明智吗
  2. 合伙做生意怎么分红
  3. 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怎么办
  4. 我有一门脸和别人做生意怎么合伙
  5. 合伙开公司,有必要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6. 合伙做生意,职责怎么分配最好
  7. 合同鸭养殖是骗局吗有哪些建议

放弃月薪1万的工作,选择跟朋友合伙开公司,你觉得明智吗

感谢邀请,

昨天都没时间回到你的问题,今天抽时间来了!

其实打工与创业,是两种生活态度,无论是选择哪一种,只要自己想好了,选择好了,都是不错的选择。

月薪一万,要看在哪里上班了,如果在广大的农耕地区,不说一万,5000都很可观了,但如果是在北上广深,那不算什么。其实我们看到很多在外地务工的人员,在发达地区赚了钱后,由于不能融入当地,回到自己的原生地进行创业的也有很多。

当然,至于你说的明智不明智,我的看法是这样:打工的职业轨迹是逐渐将自己培养成为职业经理人,而创业,是逐渐将自己培养成为企业家,两种轨迹,在企业里都很有钱途的,就看自己怎么想咯。

第一,职业经理人,主要依靠别人的平台,风险较小。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专注于某个领域,长期历练才能成才的。比如,销售岗位,我们得从销售顾问做起,一路走来,销售顾问——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营销总经理——总经理。这个估计得花10年左右,你才有可能做到一家营业额在10亿的大公司总经理,而一家这样规模公司的总经理,他的收入要突破50万。

第二,创业,主要是自己创造平台,风险较大。同样靠自己一点一滴,全身心投入进去,国内企业的生命周期平均不超过3年。当然,这样不一味这你不是那个幸运儿。通过自己的努力完全可以摆脱这样的宿命。这里,我建议你轻装上阵,选择自己或团队擅长的领域。无论合伙还是自己单干,自己一定能在公司里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否则注定会被市场或团队抛弃。

第三,风险更小的话,我认为是第一和第二相结合,也就是说,将你原来在企业的打工经验运用在新创的企业中。可以轻装上阵,先花小的代价进行尝试,如果小的尝试都做不成,那就后退,就像我原来做网游微创业那样,我刚开始投入的钱只有300多元,第一个月,产出1000多,第三个月后产出5000多,半年后是10000元.......,后来,我才投入大的自己进去,所以做成了。

成为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都是很不错的选择,你认为呢?

合伙做生意怎么分红

在几个人合伙创业的时候,如何分股权,是大多数创业团队组建开始面临的首要问题,而且对团队和项目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

股权分配的本质是现在对未来贡献的衡量和财富的分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在现在资本不再稀缺,人力资源越来越超过资本的重要性的时候,股权的分配规则也改变了。

因此,过去的以下几个分股权的方式是错误的:

凡是参与发起的都分股权

按照出钱的比例分配股权

把分股权与分钱等同起来

公司股权比例过于均衡

公司股权没退出机制

所有股东都在工商登记

如果你出现上述任何一种,只要你公司发展壮大了,就会出现问题。

现在切入正题,推荐一个由法务VC创立4C股权分配模型,可以用来在创业之初分配股权。

4C股权分配量化模型

这个模型的前提是,在人力资本驱动下,公司股权应该是4C结构:即,公司未来的价值取决于4个方面: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

而在创立之初,公司的价值由创始人与合伙人决定,因此,就是确定创始人与合伙人的未来价值。

其中,创始人的企业家精神,合伙人精神,现金出资以及岗位价值体现是一个企业从0-1的基础,也是未来的原点。因此,法务VC在4C股权理论基础上,设计了一个量化模式:

将公司的初始股权分为四个部分,可以理解为四类股:创始人股;合伙人股,资金股,岗位股。每一类股权根据实践经验,有一个占比范围,而且有不同的分配规则:

创始人股:一般25%-50%,根据创始人综合能力和商业模式确定,该部分有创人独占。合伙人股:一般3-15%,由所有进入创始团队成员分配(全职),该部分平均分配。资金股:一般占10-30%,根据项目对启动资金的需要来设置,该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岗位股:剩余部分则全部为岗位股,由创始团队成员的职责贡献以及综合能力确定。另外,为了方便一般在分配股权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并约定该期权池由创始人代持。

分好股权,还有进入退出机制设计、成熟机制,法律文本等,

接下来,我们优股宝还会分享,请关注我们。

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怎么办

我自己也和合伙人做过生意,后来因理念不一致和平“分手”了。身边也有不少朋友在合伙经营中产生过纠纷,大多数因为理念或性格,做事方式不同,格局不同,资金投入或分润不清晰,最后产生了纠纷,不欢而散,甚至走上法律途径,从朋友到仇人。

首先,我认为,产生纠纷,双方都要冷静下来,坐下来,好好聊聊,谈当初合伙的初心和目标,找出分歧的原因,针对问题解决。

其次,若分歧已经无法达成共识,非要“分手”,那双方有没有订立合同就变得很关键了。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书面形式的约定,依据约定来处理就很快了。先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走法院程序。

如果,当初没有订立书面合同,那就看有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证明你们有口头协议,法院才认为你们之间具有合伙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才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因此,法院认定合伙关系的主要依据是书面协议。)

合伙产生纠纷,双方都面临输的局面,最好是协商解决,实在没办法再合作只能和平分手。把自己的格局拿出来,用自己的能量影响对方,用真诚再次打动对方,所谓“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朋友合伙,好聚好散。

我有一门脸和别人做生意怎么合伙

你的意思是合伙内容就是只出门店其他分文不出?

那么如果我是你的合作伙伴的话,我就得根据你周边商铺的租金均价来给你门店评估租金。

一旦双方评估都同意的租金价格以后,设定一个租金合同,合同周期举例为三年。

而这三年的租金总额就可以当做你的入股资金,三年内是不能收分文的。

再根据你这三年的租金额度在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来划分占股。

产生盈利的情况下,各自拿到所占股份的分红,计算成本时最好也要单独扣除租金,为了避免乱账,最好单独提出每月租金至公账上,谁也别动,因为你是空手进来分股份的所以租金方面你三年内是不可以收的。

再之后中途倒闭或者三年期满,公账的租金总数要根据各自股份比例平分,合伙人也可以分公账的租金是前期相当于他们现金垫支给你个空手入股的成本,你只能拿到你占比例的那块。

再三年之后就简单了,每月正常支付你租金就可以了

即便你还有另外投入现金,门店还是要算在投资总额里,那么你们的算法还是以上面的为好,现金和门店租金总数为你入股条件,不过房租你还是不可以收

只有你入股是以现金投入为准,那么你租金就可以每个月单独收取。

所以我是你的话最好还是另外现金投股最好,这样还能每月固定收取租金,变相的保证你的本金能够慢慢回来

不然纯靠门店入股,风险共摊,甚至不一定盈利,最后分租金的公账也拿不到多少,相当于分红没赚到,连租金也收不到几片

合伙开公司,有必要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合伙开公司的利与弊!

1.关于合伙人数问题

通常,对于初创公司,建议由一个大股东作为核心,实现绝对控股,即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二,这样公司初期即使遇到公司法规定的“重大问题”,也可以由大股东一个人决定,提高决策效率,避免在小公司阶段就陷于扯皮。

这个原则作为“通用”原则,当合伙人数量不多时基本上可以使股权分配让各合伙人基本满意。但是,如果您也遇到了18罗汉要一起创业、大家每个人才分5%多的股份,他们会有积极性吗?这种情况下,该“通用”原则可能也会失效了,就需要根据这个具体情况订立与之匹配的原则:既要保证核心创始人的话语权,又要保证其他合伙人的积极性。

2.关于出资与“出力”的问题

公司初创期,资金无疑是重要的,事实上在公司发展的任何阶段,资金都很重要;但是初创阶段资金又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创始团队的能力等能够带来多大价值的“未来”。因此,创立阶段往往不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甚至重要的合伙人不需要出资也能占一定的比例。那么问题就来了,有人出资占的比例低、有人出资却占的比例高、有人不出资也占一定比例......如何平衡这种关系?如何确定出资与占比之间的关系?

例如,三个人一起创业,资金由其中一人出,他也是这个投资项目的核心;另两人不出资、但全职在公司工作,分别掌控着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市场资源。这种情况下如何分配股权?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具体情形,比如:技术是不可或缺(最高可占比20%,再想高就需要该技术的高新证书或专利证书或技术成果评估价值等)、还是招聘个技术人员花些时间就能搞定(根据开发成本可确定其估值进而可以估算比例)?或是该合伙人已有成熟的马上可以投入商业使用的技术(根据“节省”的开发费用估算)?市场合伙人是否能够确保一定能够达成预期的销售额或现金流?通常,对于市场资源掌握者,会先承诺分红权而非股权,等达成目标、证明市场价值后再转成正式股权。此外,三人是都按市场公允价拿全职薪水?还是均有折让?或是有人拿100%、有人做出“牺牲”?严格来说,这都应计入股份分配时的计算权重。

此外应注意,不能脱离了估值谈比例,因为目前注册公司与以前的制度不同了,以前是实缴注册资本制,那么可以理解为公司创立时的估值就是注册资本;现在是认缴制,可以先不缴注册资本,很多朋友注册时喜欢把注册资金写得较大,按有关规定,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未评估时)最多可占比20%,1000万的20%和1亿的20%可是有差别的!因此,在认缴制下,最好创立时也先确定估值,结合起来考虑股权分配问题。

总之,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100%股权分配的零和问题,但是涉及的具体情况以及需要考虑的因素各不相同。事实上,股权分配还涉及到公司当下以及未来的控制权问题:即使初创时大家对比例分配达成了“暂时”的一致,彼此之间没什么矛盾了;当公司做得规模大一些之后,也可能会出现矛盾!因为有了潜在的切身利益问题!于是,原本“齐心协力”的兄弟开始反目,甚至为了公司控制权大动干戈。

此外,大股东随着股权比例的逐渐稀释,有没有办法继续牢牢地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掌握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股权分配是零和游戏,是你多我就少的利益现实,是资本、资源、关系等博弈的结果。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股权架构会随着新股东的介入而持续发生变化,各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关系随之发生改变,利益关系也随之进行一次又一次的重新均衡和博弈过程......

合伙做生意,职责怎么分配最好

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搭。合伙做生意创业,有利有弊,合作的好,那就是乘法,合作不好,那就是减法。

从好的方面说,现在的市场形势非常适合合伙做生意,一方面节约资源,一方面互相补充不足,两个人的社会关系和智慧不是一个人能比的。而且承担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大。

坏的方面讲,主要是往往意见不统一,再就是分钱的时候容易出现矛盾。有时候指望对方,自己坐享其成。

知道利弊,便于行事。分工的时候就能扬长避短,回避矛盾,求同存异,才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比如财务管理上,一个人管钱,一个人管账,建立定时对账制度。工作分工上也应该根据个人的长处划分责任,对外业务应该口才好头脑灵活的,对内应该心思细腻的。正确划分工作,对以后的发展相当重要。财务明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既然是合伙,就必须不能斤斤计较,有活抢着干,有责任抢着担,钱上分明,但吃亏在前。

只要把分工做好,齐心协力,生意一定会做的风生水起的。

合同鸭养殖是骗局吗有哪些建议

合同养鸭是骗局吗?

我在山坡上养过这种合同鸭,主要是生长40左右的肉鸭,也是很不错的,一批都是养上8万多只,生长期38天,8万只养的好的话能赚个几万块吧。

我们的养殖模式是这样的,自己租的以前养鸭场的场地,里面有已经建好的养鸭大棚,当然了自己建造也可以,就是前期花费大一点。场地搞定以后,会和公司的人鉴定合同,有公司提供鸭苗,饲料,药物,养殖户进行管理,饲养,出栏的时候,有公司派车收购,最后过称按照市场价进行算账,减去鸭苗,饲料,药物成本,剩下的都是养殖户赚的钱,养殖户在减去租地,人工,水电等成本,剩余的就是净利润。

搞养殖,有赚有陪,不仅仅需要实力,还需要一点运气。养殖肉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鸭子都有死亡率,如果管理不到位,死亡率太高,到最后鸭子出栏算账的时候,公司就会拒绝给你结账,那么养殖户就要自己出各种管理成本,就会赔钱,公司赔的少,养殖户赔的多些。

合同鸭骗局还是很多的,在选择的时候尽量选择大公司合作,或者找养殖过合同鸭的把你介绍过去,当然自己也要有一定的实力,比如资金,场地,技术等。

合同鸭养殖总体上风险还是比较小的,购销也比较有保证,规模上去了利润也还可以。鸭子有很多品种,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肉鸭或者蛋鸭。

现在环保比较严,养殖鸭子产生的污染也是比较多的,想要养殖鸭子还是尽量远离村庄附近,做好防治污染措施。

关于合伙开店合作协议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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