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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终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admin1周前858

其实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终止执行是什么意思,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终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2. 法院如果终止执行的话,对方的帐户是不是解封可以继续
  3. 执行人不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过长法院会怎么办?
  4. 法院强制执行后5年后怎么办
  5. 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法院不追究责任了吗
  6. 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
  7. 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是错案后是否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终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如果终止执行的话,对方的帐户是不是解封可以继续

终止执行的,执行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全部解除。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执行人不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过长法院会怎么办?

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有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的,代表你自愿放弃了你的权利。即使你在过了申请期间后再去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申请期间时效提出异议的话,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话也会裁定不予受理执行的。所以面对自己的权益要懂得合法有效的去维护,避免无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院强制执行后5年后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法院不追究责任了吗

执行终结就是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如已经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执行完毕等情况,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中止执行是否可以解封银行账号的法律条文

1、不能因为再审获得立案,下达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就可以直接解封。

2、因为申请查封是基于对方的申请而查封的,需要对方的同意。

3、您要想解封,前提是需要对方的同意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你要看对方查封是否过期限没有,是否续封等情况。

4、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是错案后是否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关于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呢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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