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遗产分配要注意什么事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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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遗产继承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您好!
遗产继承官司问题比较麻烦,毕竟是属于“家事”,而且很多东西并非是有特别明确的评价标准。需要什么证据,跟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关。
产生纠纷的原因很多。因为题主问题太笼统,在这里,只就两类情况,做一个简单说明。
其中,有两个前提:
1.以下证据并非全部,建议越全越好。
2.不涉及到证据的优先级问题。因纠纷起因不同,有些可以作为主要证据、有些仅作为辅助证据,以下不区分重要程度。
遗嘱继承的纠纷遗嘱继承的证据主要在于“遗嘱”,核心证据是有关遗嘱有效性的证明。
1.遗嘱本身。遗嘱作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持原件,不能有任何篡改。涉及到具体内容是否有效,因不同遗嘱形式,判断内容形式合法有效性的标准不同。
这里反过来说,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常见的罗列一些:
处置了不该处置的财产。例如,不全部属于自己的房产。
没有保留“必要份额”。例如,针对双无人员,没有为其保留份额。
没有签名日期。遗嘱必须要有相应的订立人的签名、并且明确写明日期。
内容表达模糊、不唯一。例如,我的房子给老大,这就是典型的模糊的表述方式。
2.遗嘱订立过程证据。
这是遗嘱继承纠纷最主要的一个争议点,也是第二类关键证据!注意,在遗嘱继承过程中,大家往往集中在遗嘱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但是,确保订立过程合法有效,才是最关键的!
过程证据主要包括:
订立人的行为能力证明。遗嘱订立人要求在订立期间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证明订立人的行为能力评估证明,最好是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视听类证据。包括订立遗嘱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原件)。
人证。遗嘱订立过程中、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书证。订立人的笔迹样本、指纹等。
3.遗赠的接受遗赠证明。
这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遗嘱指定继承人为非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属于“遗赠”的范畴。遗赠要求受遗赠人在得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要接受,否则视同放弃。
现实中出现过孙子跟叔伯打官司的情况,就是因为孙子过期没做接受。从接受的形式上,一般要有一个“接受遗赠的声明”或者公证,要求纸质的。
因赡养引起的继承纠纷赡养义务尽的不同造成的继承纠纷是最麻烦的,因为赡养本身不是太好界定。这里也罗列一些比较常见的证据类型:
为赡养老人必要的出资证明。例如,为老人买菜、买药、支付医疗费用、支付养老院费用等的出资证明。
去世人生前留下的、涉及到赡养方面的遗物。例如,老人写的日记抱怨过谁、老人口头表达过什么同时留下过实物证据等。
时间类证明。例如,因为照顾老人,某些继承人在某年月日放弃自己工作的辞职证明等。
聊天记录。例如,与老人沟通聊天的记录。
其他证据其实应该说“证明”更为合适。包括:
不良行为证明。例如,某些继承人对老人是否有虐待之类的行为。
财产类证明。例如,房产证、银行卡。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购房过程的出资证明。有些时候会存在一个子女出资给老人买房、最后房子被其他人分的情况。
“人”的证明。关于争议人的合法身份,是否属于合法继承人。包括婚姻关系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
以上内容,仅作为一个提示,不作为最终结论。真正涉及到家庭遗产继承纠纷过程中,更多的其实还是“理”,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会弱化。真正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相互之间的协商。
公婆与儿媳争夺儿子所留遗产,遗产应如何分配
这种案例太多了。举个以前看到的新闻。
相依为命的儿子突然却是原本相亲相爱的儿媳,突然变脸曾经赠予给儿子的购房款,能否要回?
王老太太与儿子一家五口生活在一起,本是其乐融融,不料独子突然去世,儿媳要再婚,王老太太陷入尴尬境地,他面临无处可去,谁料儿媳竟然称家里没钱,王老太太无奈之下将儿媳告上法庭。
1.儿子突然去世,媳妇儿与婆婆分家只给十万。
2017年春节是58岁王老太和儿子过的最后一个节日。
王老太老伴去世多年,他独自一人做生意,将儿子养大,直到儿子结婚,他也没有离开过儿子,都是居住在一起。
6年前小孙女出生,儿子筹划准备买个小一点的三居室,王老太便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30万元,以银行卡的方式直接交到儿子的手中。
换房后不久,儿媳又生了二胎,一家5口在新房里生活。没想到2017年3月35岁的儿子在一次出差旅行中突然心梗去世了。
转眼到了2018年,王老太逐渐感到了不一样的气氛。先是亲戚来到家中,说是帮忙照顾孩子,之后又听说有人给儿媳介绍个男朋友。
王老太觉得儿媳毕竟年轻,应该再嫁,于是和儿媳提出自己要搬出家里,但需要一笔钱买个房子。
谁料儿媳却表示,按照继承法规定,王老太只能拿到10万元房产的继承份额。王老太知道10万元根本无法安家,自己将老无所依,越想越委屈,最后将儿媳告上法庭。
2.银行卡转账记录作证,儿媳同意做补偿。
在法庭上,王老太表示自己拿出30万元养老费,一共凑了50万让儿子换了个现在居住的房子,可自己却面临无家可归。
对此儿媳表示,房子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老太和两个孩子只能继承丈夫拥有的一半房产,也就是说按照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80万计算,妻子拥有40万,王老太、妻子和两个孩子4个人共同继承另外一半40万,计每人计成10万。
儿媳当庭表示家中现金3万元可以都给老人,但对老人出资购房的30万元儿媳已记不清为由予以否认。
法官告诉王老太,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凭证以及相关证据链佐证证明自己为儿子出资买房。
虽然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的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对于赠与的财产老人可以撤销,也可以凭借出资证明向子女索要。
于是王老太想到儿子是用自己的银行卡直接向开发商付的房款,于是立即调取了自己银行卡的转账记录,最后法院通过王老太提供的银行转账证明,确定了其为儿子出资买房的事实,再通过与儿媳沟通,双方达成了和解,儿媳愿意出资40万元为老人购买住房,但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逐渐偿还。
这是一个好的结局,王老太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像王老太这样幸运,许多人往往会因为无法提供各类证据或证明而导致维权失败。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朋友之间涉及大宗财产的往来,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第三者见证或者欠条收条等方式进行交流。
同时建议子女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充分发挥遗嘱所具有的财产清单,定分指针,简化手续,定向传承的作用,这样不仅能够将财产给导向给的人,也能够避免家人纠纷,真正的实现不为自己留遗憾,不给家人留麻烦。
提问者所提到的遗产的分的方法我在文章的中间已经给出答案了。要注意的是,有人可能会问,婚前儿子的财产也要这么分吗?是的,婚前财产公证并不能保全自家财产。不少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如果签订了财产协议就可以防止婚前财产有另一半继承。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分清哪些财产是自己的,哪些财产是对方的,并不覆盖财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律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全家染病去世,一人未剩,也无遗嘱,这个遗产怎么分配
全家不幸染病,是指夫妻、子女双方父母,一般还不至于两代三对夫妻的兄弟姐妹都去世。实在没有亲属的,归国家所有。
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以上仅供参考。哀兮节兮!
真希望这样的悲剧少之又少。
许晋亨的父亲、李嘉欣的公公去世,名下400多亿财产如何分配
李嘉欣420亿遗产也不是完全落空,而是部分遗产已被许晋亨的爷爷当作家族性的信托基金形式来养着子孙后代。李嘉欣多少都能分点遗产的,就是少了很多,每个月通过信托基金拿到200万作为生活费用。对于平民家庭出身的李嘉欣来说,这笔钱也算可以了。只不过她一直以来过的是豪门太太生活,200万一个月的生活费还真的可能都不够她买包包化妆品的钱。多少还得靠她老公许晋亨来养她,不然她在娱乐圈混得好好的干嘛突然息影嫁人?就是为了嫁豪门不想努力了呗。总比在娱乐圈打拼要舒服得多,要知道李嘉欣嫁人的时候,多少豪门太太都松了口气?就是怕李嘉欣当她们老公的小三。
01、许晋亨并没有继承420亿家族遗产
许晋亨的爷爷在去世前并没有将遗产继承给后代,想必他也知道豪门富不过三代的原因。担心遗产继承给后代早晚得败光,自己又不像李嘉诚那样涉及多种行业。只能是将遗产委托给基金,每月固定向许家成员支付定额的遗产基金,好让许家后代能够继续维持下去。李嘉欣和许晋亨就是每月固定领200万基金作为生活费,这笔钱估计许晋亨都没得用,全给李嘉欣当生活费支出了。200万的生活费在香港能比90%的人过得要好,但过惯了豪门生活的李嘉欣,两百万估计只能是她自己每月的购物美容的消费。家庭日常开销还是靠她老公许晋亨。
02、李嘉欣虽然息影,但也会做一些社会宣传活动和时装秀,并非没有收入
像外界说的那样李嘉欣就是跳板成功嫁入豪门,但豪门生活并没有李嘉欣想象那么好。就拿420亿遗产来说,李嘉欣给许晋亨生了个儿子都没能继承到这笔遗产,只能每个月领200万出来用。可以说豪门梦李嘉欣是失败了,好在她自己在娱乐圈还有一点影响力,就算不拍电影和电视剧,也能接一些时装秀和宣传活动赚钱。就算不靠许晋亨给她生活费,也足够她自己的日常开销。所以李嘉欣的婚后生活,完全不需要担心还会过上以前的贫民生活。嫁入豪门虽然没有继承到遗产,但生活质量也比绝大部分家庭好得多。
03、李嘉欣只要出现荧屏,完全不担心钱的事
获得国际华裔小姐冠军的李嘉欣,颜值自然是没得说的,嫁给许晋亨之后李嘉欣也只是息影15年。凭她当初的影响力,复出还是可以的。她这种高颜值美女,到了50岁都看不出多少岁月痕迹。否则也不会有设计师找上她拍时装秀,至于那420亿遗产,没有继承她可能觉得是自己嫁错豪门,但绝对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质量。她也不需要为生活困难而担忧,毕竟许晋亨本身也有钱。
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
您好!
把题主的问题稍微扩大一下,不说争夺遗产,我们先从继承权的角度说一下。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隔辈是有继承权的:
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
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
如果满足这两种情况,用题主的话讲,是可以“争夺”遗产的。其他情况下,隔辈人没有继承权。
以下从三个方面做一个说明。为方便阐述,我们把题主问题解释为“孙辈对祖辈的继承权问题”。
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孙辈不属于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去世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这里并没有涉及到孙辈。这里有一个潜在的逻辑可以简单解释一下:
从理论上,继承人得到去世人的遗产,属于“所得”。既然有得到的,就得有付出。这里所谈到的付出更多的是指情感上的付出,例如,配偶相互的付出、子女对老人的付出、老人扶养子女的付出,等等。
在多数情况下,存在的“付出”是:
夫妻之间的相互付出。对于一个正常家庭来讲,这点比较容易理解,因为相互的爱情才走到一起。这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
父子之间的相互付出。父辈对子辈的养育,是父辈对子女的付出;子女必须要承担赡养义务,这是子辈对父辈的付出。
所以,以上两种情况,就确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再说说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前提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父母早亡、没结婚、没孩子。
同胞手足。这一类人应该算是最亲近的人,兄弟姐妹既有学员关系,同时又是一个“应该”相互支撑、帮扶的亲人关系。
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理论上,祖辈对孙辈的扶养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孙辈对祖辈的付出。所以,更强调的是祖辈继承孙辈,而不强调孙辈继承祖辈。
但是,以上所说,只是从大概率的家庭付出关系上来讲的,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所以,又开了两个口子:一个是代位继承,一个是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孙辈代替父辈、继承了祖辈的遗产。这种情况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父辈早于祖辈去世。例如: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爷爷的遗产份额中本应由父亲继承的,就可以由孙子“代替”。
这种方式的逻辑是:因为爷爷与父亲之间是相互付出的,但是父亲还没来得及享受到爷爷的“回报”就去世了。为了“奖励”父亲,让他应该继承的份额转嫁到父亲的儿子身上,就变成了“孙辈继承祖辈遗产”。
但是,本质上,并不是孙辈直接继承,而是分得了父亲应得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个人认为,遗嘱继承是我国现行《继承法》中最灵活、也应当成为最合适的继承方式。为什么?因为完全可以出于自己的分配意愿,想给谁给谁。
我们不去探讨这里的公平性问题,但是,如果孙子特别招爷爷喜爱、或者孙子真正赡养了爷爷,而我国继承法中又没有把孙子纳入到继承人范围,这时候,遗嘱的“人性化”就体现出来了:
爷爷写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孙子。
但是需要提示的是:遗嘱写给孙子(包括给到所有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机构),这在继承法规定中,叫做“遗赠”。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就在于:受遗赠人(孙子)在得知遗嘱订立人(爷爷)把财产留给自己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必须要做出接受表示,否则就视同为放弃。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爷爷”写遗嘱把财产留给孙子,结果没做这个动作,过期了,遗赠无效。
好了,关于遗产分配要注意什么事项和为什么隔辈不能争夺遗产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