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79岁犯法坐牢吗,我国1979年刑法第79条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请问您怎么看待靖边县男子马某活埋79岁瘫痪母亲
我最早从头条上看到这个消息时还不相信,表示了质疑。因为这件事情也太赅人听闻了。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会发生如此灭绝人性,令人唏嘘不已,惊掉下巴的的事情!
所幸的是由于马某之妻的报警和公安部门丶村委会的及时处置,老人家得以获救令人感到一丝欣慰。
世上纵有不孝之人,但发生在陕西靖边县的这件活埋79岁亲母之事,其残忍、恶劣、惊人、影响之大,赅人听闻的程度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马某做出对其亲母如此毫无人性之举,其中原因当下我们无法得知,也不便猜测,只能有待公安部门审讯后揭晓。
但无论何种原因,那怕马某纵有千般难处和理由,这件事也不应该发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马某灭绝人性的行为,无论如何是不能原谅的,是必须要欲以谴责的,惩治的,是必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在现在大力倡导道德文明建设,倡导孝行天下的今天,这样的讨论是必须的有益的。会通过这件事的讨论,进一步解决农村地区存在的贫困群众家庭老人权益保障问题的重视和解决。
因为我是从小从农村长大的,现在我的兄弟也都生活在农村,我对老家农村的事情一直很关注。据我所知,现在农村政权组织,对广泛存在于农村养老,尤其是老人赡养问题关心远远不够,对子女与老人之间普遍存在的赡养矛盾,纠纷重视程度严重不足。一般是采取民不举,官不纠的态度,主动作为的很少。即使村村有民间纠纷调解组织,也大多形同虚设。再加上这些年家庭主男长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在家的老人生活状况。农村孝道教育的缺失,也助长了农村孝敬父母老人不足现象的发生。
所以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引起国家,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农村地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形成。今后不再听到和看到这样悲残事情的发生。
79年上班86年判刑被除名现在60岁想参保能算这7年的工令吗
79年上班,86年判刑被除名,现在60岁想参保,能算这七年的工龄吗?
我认为是可以算作工龄的,这从79年到86年,这期间的工龄应算作为视同工龄,因为那几年还没有让个人交养老保险那几年的工龄应该在退休时算作视同工龄来计算,因为是判刑,以前的工龄应该算数
我国1979年刑法第79条规定
原刑法类推问题的分析原刑法第79条规定:“本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就是人们所认为的我国原刑法中类推,就是这条规定使人们认为我国原刑法实行的是相对的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原刑法为什么要规定这样一种“类推”制度呢?
对此,当时我国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往往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变换其方式方法,要求用一部刑法典把已经发生的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犯罪都包罗进去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裁犯罪,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罪刑擅断,为完成这样的任务有条件的保留类推还是必要的。
将79岁母亲活埋的陕西男子被判无期徒刑,是判轻了还是判重了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吧!我们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看问题才正确!发生此案件,同样也和其它案件一样具有它的两面性!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一定是需要继续传承下去的!可是,在富裕时代人们的享受生活的情况下,今天的人们都不愿意多吃苦的,这社会上的家庭情况那是千差万别的!有经济条件好的,有经济条件不好的,都存在着!那么对老人的孝心也千差万别!还有养老的问题也千差万别!这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上的养老的大问题!
我还想说一个问题,在马某活埋母亲的这个事件里,我们的社会对他帮助了多少?我们今天发生了这一个痛心的案件,我们应该是多问一下为什么吧?法律就是把马某枪毙了,解了大家的恨,那么后面他的母亲又有谁来照管呢?法律的目的是打击犯罪,教育群众,那么社会上的养老问题在一些困难家庭不能得到切实的解决的时候,就是枪毙了马某,又能教育到群众吗?下面说出我的几点建议,
1,社会今后要加大力度宣传吃苦耐劳,给予克服困难的人们更多精神上和物质层面上的奖励,要坚决彻底的打击自私自利的享受主义,引导大家为父母尽孝光荣!
2,社会要大家帮助有困难老人的家庭,一方面是民政机关的帮助,另一方面是基层动员民间进行帮助,要让我们这个社会的困难群众真正的感觉到社会的温暖!
3,希望大家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要动动脑筋想出一些理论与实践能以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社会上的实际问题,彻底有效的阻止今后在社会上再次发生道德层面的恶性案件!我们还是实事求是的思想和行动,去解决社会上的困难问题吧!让社会向文明的方向迈出一大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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